2002年12月,美国政府发布了一项“全国湿地缓和行动计划”,再次强调了要实现“湿地零净损失”的义务,管理当局希望通过大量官方计划和具体的湿地保护对策,以及联邦、州、地方政府之间的共同努力逐渐恢复、提高湿地资源的价值和功能。该项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加强“湿地弥补减缓措施”的实施,从而达到“湿地零净损失”的目标。美国还与加拿大联合推行“北美水禽管理计划”(North American Waterfowl Management Plan,简称“NAWMP”),与邻国签订《加拿大、美国、墨西哥湿地三方协定》(Tripartite Agreement on Wetland Between Canada, U. S. and Mexico),并设立北美湿地保护理事会,负责确定受资助的项目,通过国际合作促进国内湿地管理的发展。
2004年,小布什总统提出了超越“零净损失”的新政策目标—— 全面增加湿地数量和改善湿地质量的“总体增长”。为实现这一目标,联邦政府承诺,在未来的5年内,美国将至少增加湿地面积300万英亩。然而,美国滨海湿地保护状况并不令人乐观。1998到2004年间,就美国五大湖区、大西洋及墨西哥湾各州而言,每年消失的滨海湿地达59,000亩。2004年卡特里娜飓风对墨西哥湾滨海湿地造成了严重破坏。
2007年6月5日,布什政府颁布政令,将非永久性河流和邻近湿地地区纳入联邦《清洁水法》。美国环保局和美国陆军工程兵团颁布的新指导方针要求此类水域保护的必要条件是,该水域与间歇河流或者湿地及传统水路有着“重要的连系”。该指导方针称,将通过分析河流流动和其它问题等逐步逐项调查的方法来得出结论,以决断是否将对传统航道有重要影响的间歇河流或者邻近湿地地区纳入《清洁水法》范围之中。对于这一新指导方针,美国各界褒贬不一。共和党人约翰。丁格尔和詹绿士。奥泊尔斯塔提出一项法案,该法案获得160名议员支持。该法案要求对《清洁水法》进行修订,以便确保将包括间歇河流和湿地在内的所有美国水流纳入《清洁水法》范围。
小布什政府是否实现美国联邦保护湿地的新政策目标——超越“零净损失”,尚未见到美国官方专门报道。2009年上任的奥巴马总统执政未满两年,遭遇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海上溢油事故(本文开篇已述),由此造成美国南方各州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的损害,促使我反思美国滨海湿地保护的政策与法律。
三、美国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管理:面临的困难与机遇
滨海湿地是自成一体的、独特的生态系统,不受国门界碑、行政区划的阻隔,以其自在的生态规律存在、变迁。资源稀缺理论决定了滨海湿地将成为社会发展中不容忽视的生态系统。沿海社会、经济发展在日益影响滨海湿地保护时,欲求滨海湿地所保障的生态安全,欲获得滨海湿地提供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必须建立、完善滨海湿地生态系统管理法制,并推动同一生态系统内相关国家开展湿地保护统一行动,谋求国际合作。
所谓生态系统管理(Ecosystem management),是指在充分认识生态系统整体性与复杂性的前提下,以持续地获得期望的物质产品、生态及社会效益为目标,并依据对关键生态过程和重要生态因子长期监测的结果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生态系统管理思想的形成肇始于美国。20世纪80年代,随着生态系统生态学的发展,美国对自然资源的管理由围绕单一物种或单一资源,越来越接近整体论的形式,由此产生生态系统管理的概念。至90年代,生态系统的概念在美国学术界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生态系统管理被认为是一种可以用于有效管理国家自然资源的方法。1992年,美国林务局宣布了生态系统管理新政策。2000年5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五次缔约方大会以第V/6号决议对生态系统管理作了一项专门决议。该决议指出:“生态系统方式是一种综合管理土地、水和生物资源的战略,旨在推动以公平方式养护和可持续使用资源……生态系统方式的基础是运用以各级生物结构为重点的适当科学方法,包括生物及其环境的基本进程、功能和相互作用。它承认人类及其文化多样性是生态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决议提出了关于生态系统方式的十二项原则,并对这些原则的运用提出了五项业务指导。可以说,《生物多样性公约》不断研究、定义和实践着生态系统管理思想,推动生态系统管理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