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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原因及查处方法

  

  3、监督制约机制软弱缺失。对权力部门的监督制约机制软弱甚至缺失是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当前为进一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党和政府建立的机构不少,采取的办法不少,但难以落实到位。如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李某贪污农村孤残儿童“明天计划”救助款一案,李某利用单位对救助对象只做形式审查,没有实质上的把关的空子,采取虚列名单不发放专项款项的手段,大肆贪污救助款。在李某贪污专款的过程中,没有一个领导或组织对李某的工作进行监督,对有没有该救助对象,该对象需不需要救助,救助款项是否真的发放给救助对象也没有一个制度和措施来监督和制约。


  

  三、当前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办方式方法


  

  针对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我们不但要认真研究其犯罪特点、成因,还要研究有效发现和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方式方法,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防止和减少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遏制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为此,我们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抓好案件线索管理,适时查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的线索由于举报少隐蔽性强,很容易被人忽视,因此,举报少,发现难是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特征之一。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线索多数来源于审计部门审计、上级监督检查和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职能检查等等。因此,要及时发现这类线索必须疏通信息渠道,增大信息量。抓好线索管理: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工商和税务等执法执纪部门和监管督查部门联系,扩大信息量,实现资源共享。在上述各部门开展的审计、财务检查和监管督查工作时,要及时跟踪了解,必要时通过协商可派员参与,对审计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掌握,尤其是单位违规资金的使用等重要环节要深入了解,从中发现和掌握线索;二是要关心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热点问题。如医药购销中药品虚高、教育乱收费、国有资产非正常的拍卖等问题,往往隐藏着民生职务犯罪;三是关注民生行业和部门的重大经济活动。尤其是单位基建筹款、重大设备的购置、发放高额奖金福利的款项等环节,排查犯罪线索;四要以案带案,深挖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在查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中,一方面可通过相关人调查了解有关问题,同时还要重点查核单位非正常的开支情况,特别要重视对福利奖金的来源等重要环节进行核查,从而挖掘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线索。 2、察微析疑,选准突破口 任何事物都有双重性,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也是一样,既有隐蔽性,也有易暴露的一面,既有查处难的一面,也有便于突破的薄弱环节。这就需要我们侦查人员,根据个案的特点,仔细分析,精心谋划,选准突破口,往往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根据近年来我院查处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实践,应从以下两方面入手:(1)、从查账入手。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款项,虽然以各种名义入了账,但总收与总支总有一部分存在开支过大等问题,只要我们侦查人员对账目认真核查,仔细分析,很容易发现这类犯罪的蛛丝马迹。 (2)、从资金款项的流向入手。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查处资金流向的方法,查清公款的最终用途,对突破和查清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事实一般效果都很明显。因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有一共同规律,大都是钻管理空子,虚报冒领,用于自己个人开支和支出或挪作他用,实践中,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资金被截留后,这些钱除一部分用于吃喝招待等非正常性开支外及所谓发放单位干部职工“奖金”、“福利”外,另一部分就被“核心成员”私分或挪用,因此,侦查人员在查清这些支出的同时,要认真仔细,逐笔核对,弄清每笔资金的来龙去脉,顺藤摸瓜,必然能获取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的事实依据,对深挖犯罪,揭露犯罪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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