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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职务犯罪预防教育的现状和对策

  

  三、完善预防教育的对策


  

  预防职务犯罪,是指对可能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等其他职务犯罪进行防范的活动。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强化教育在职务犯罪预防中的实效。


  

  (一)运用“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预防性和实效性


  

  第一,摆正“警示教育”的位置。要通过不同典型和不同性质的案件所造成的严重后果,实事求是地分析犯罪人员的思想演变,解剖案发的主客观原因,认真地反思,从中吸取教训。通过“警示教育”,使受教育者深刻理解胡锦涛总书记“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的讲话精神,汲取中外政权兴亡的历史教训,增强忧党忧国的意识,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自觉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第二,丰富“警示教育”的形式。服刑人员现身说法,以案例教育形式以案说法、以案明理,组织干部参观监狱。通过看服刑人员的劳改环境、劳改工作、劳改生活等情况,听职务犯罪服刑人员以他们的亲身经历感悟到的教训与体会,分析职务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等,都是探索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途径。


  

  此外还可以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制成图板,到基层巡回展出、编写《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发送“廉洁短信”等方式,做到警钟长鸣。


  

  第三,强化“警示教育”效果。(1)通过“警示教育”吸取反而教训、倡导优良的风气。通过学习,学会运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和“两个务必”检查自己的言行、正确分析和处理问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同时狠刹投机取巧、拉拉扯扯、哥们义气等歪风邪气,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端正党风行风,引导大家自觉做到不比金钱比境界,不比职务比事业、不比利益比党性、不比功名比贡献。(2)通过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建立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岗位责任制、分管领导和部门责任追究制,加强事前防范事中监督,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业务运行中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开展经常性的检查,进行重点监督,在各环节上筑起预防职务犯罪的防线,防止不廉行为的发生。对因教育不严格,管理不到位,导致分管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撤销领导职务。


  

  (二)普及道德教育,实现预防教育的内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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