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结束之前,由于种种原因,中国没有也不可能参与联合国的维和行动。但是,冷战刚刚结束,中国即于1990年首次向“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 派遣了5名军事观察员。1992年4月中国政府应联合国秘书长的要求,派遣了由47名军事观察员和一支400人组成的维和工程大队赴柬埔寨,这是中国组建的第一支“蓝盔部队”。1997年5月,中国原则上同意参加联合国“维和待命安排”。2000年1月,中国向“联合国东帝汶过渡行政当局”派遣了民事警察执行特定任务,这是中国首次派遣警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次年1月,中国民事警察赴波黑执行维和任务,这是中国首次向亚洲之外地区派遣维和民事警察。同年12月,中国正式成立国防部维和办公室,统一协调和管理中国军队和警察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工作。2002年1月,中国正式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一级待命安排机制。同年10月,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了参加联合国维和待命分队组建方案。2003年4月,中国向刚果(金)派遣了一支175人组成的工兵连和一个43人组成的医疗分队,这是中国维和部队首次远赴非洲。同年7月,中国又决定向利比里亚派遣550人的维和部队。2004年,中国共向东帝汶、利比里亚、阿富汗、塞黑科索沃等地区派遣了59名维和警察,并应联合国请求,向联合国海地稳定特派团派遣了首支125人组成的防暴警察部队。到2007年7月底,中国向联合国—非盟达尔富尔特派团派遣的工程小分队达到315人。
自1989年起,中国共执行了22项维和任务,累计派出维和人员上万人次,特别是自2003年以来,派遣人数的增长尤为迅速。2000年中国派遣的维和人员总共不到100人,而在之后的几年增长了20倍。截至2008年11月底,中国共有2146名警官、士兵执行11项联合国维和任务,在安理会的五个常任理事国中,派遣的总人数仅次于法国,在所有119个派遣国中名列第四。
很明显,自冷战结束以来,中国在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方面表现出了更多的积极性。这与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认识和态度的变化密切相关,在这方面,中国经历了以下一个变化过程:
在1950和1960年代,中国一直被排斥在联合国之外。此时中国对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看法是,它基本上是被美国领导的西方集团所操纵的,是美国对其他国家进行军事干涉的工具。这也是由于在联合国建立初期,成员国中亚非国家所占比例甚小。到60年代早、中期美苏在世界上争霸正酣之时,维和行动仅限于那些对超级大国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地区,联合国的作用至多是赋予其“合法性”的外衣。当中国认为整个联合国都受到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控制,或成为美苏争霸的又一个战场之时,中国对联合国的维和行动的猜疑自然在所难免。1965年中国外交部长陈毅的评论代表了这种看法:“长期以来,联合国一直为美国所控制。现在,它已经成为美国和苏联两个超级大国开展政治交易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