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虽然我国《反垄断法》的制定工作长达十三年之久,但是现行立法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在现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有必要在反垄断法实施条例或者执法机关发布的相关指南中对这些问题进行合理弥补与完善,以保证我国反垄断法的科学实施,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
丁茂中,华东政法学院竞争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注释】胡国成:《论当前美国企业兼并潮》,载《美国研究》1998年第1期。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条文说明、立法理由及其相关规定》,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页。
在2007年9月1日至2日由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召开的“WTO规则与中国反垄断立法研讨会”上,很多企业代表、律师对我国《
反垄断法》第
28条控制标准感到疑惑,不断向参与相关立法的同志询问如何执行这个控制标准以及立法者的立法本意所在。
胡甲庆:《
反垄断法的经济逻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5页。
参见沈敏荣:《法律的不确定性——反垄断法规则分析》,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73-89页。
2007年9月1日至2日,在北京由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召开的“WTO规则与中国反垄断立法研讨会”上,参与立法的商务部条法司副处长叶军同志作了《控制经营者集中立法解析》报告,专门对我国反垄断法有关经营者集中的规定作了必要的立法说明。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有的国家采取两个标准并用,如瑞典《竞争法》第34条和芬兰《竞争法》第11条d款。前者规定,该收购产生或者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因而严重阻碍或者可能阻碍在整个国家或者国家的重要部分的有效竞争的存在或者发展。后者规定,如果集中导致优势地位的产生或者加强,且这种优势地位严重阻碍芬兰市场或者其实质部分的竞争。
Robert H. Bork, The Antitrust Paradox: Policy at War with Itself, Basic Books, 1978,p. 50.
转引自辜海笑:《美国反托拉斯理论与政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第27页。
See Fox&Sullivan, Antitrust-Retrospective and Prospective: where are we coming from? where are we going? 62. N. Y. U. L. Rev. 936(1987).
例如在2006年6月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审中,广东、北京和上海建议删除“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广东、广西和安徽建议删除“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广西和中国政法大学建议删除“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北京和全国律协建议增加“保护国家利益”;天津建议增加“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国政法大学建议增加“健全全国统一开放市场”;中央政策研究室建议将“防止垄断行为”修改为“预防垄断行为”。在2007年6月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二审审议中,南振中委员则建议增加“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全国人大代表陈舒委员建议删除“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经济学家把市场一般均衡过程所实现的帕累托最优称为“福利最大化”。
这里的自然垄断行业指经济学意义上纯粹的自然垄断所存在的相关领域,不包括因技术进步而转化为具有可竞争性的部分领域。
Claus Hlerman & Loraine Laudatieds, European Competition Law Annual 1997, the Objectives of Competition Policy, 1998, p. 38.
Report on Antitrust Policy Objective, February 12,2003.
W. Kip Viscusi,John M. Vernon,Joseph E. Harrington:《反垄断与管制经济学》(第三版),陈甬军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年版,第59页。
金泽良雄:《经济法概论》,满达人译,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77页。
经济民主与经济效率、消费者福利的冲突相对比较大,所以很多国家和地区一般不将它们并列放在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标中。从
反垄断法的应然功能来讲,
反垄断法更为擅长的是实现经济效率和保护消费者利益。出于优化法律功能的考虑,在没有特殊社会需求的情况下,不适宜将经济民主作为
反垄断法的主要目标。
张文显:《对法律规范的再认识》,载《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7年第6期。
Damien Nevenetc: Merger in Daylight, London: Centre For Economic Policy Research, 1993.
虽然经济效率概念在社会生活中被广泛应用,但是它的具体衡量标准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得到完全落实。从经济学研究来看,有关经济效率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重要标准:资源配置效率、卡尔多——希克斯效率、动态效率和补偿改进型效率等。
周林军:《简论我国公用事业产权的法律管制》,载《西南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孙琬钟主编:《
反不正当竞争法全书》(中国法律年鉴1993年分册),中国法律年鉴出版社1993年版,第35页。
王素君:《我国自然垄断行业的价格行为分析》,载《经济前沿》2003年第8期。
顾功耘主编:《经济法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56页。
US Telecommunications Act of 1996, section 254 (b).
漆多俊主编:《经济法论丛》(第十卷),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版,第385-386页。
文学国:《滥用与规制
——反垄断法对企业滥用市场优势地位行为之规制》,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11页。
2003年,在上海,电力缺口达40万千瓦,已有800多家企业调整厂休,错开用电高峰,300多家企业避峰让电,近千家企业被限电。从7月29日起,上海晚10时之前所有景观灯光暂停使用。浙江电力缺口为100万千瓦,成为全国拉限电范围最大、最严重的省。杭州市政府宣布,从8月1日起,政府每天拿出15万元向企业大户“买”电,以便让全市老百姓能睡上好觉。“在用电高峰期,电网火电机组已全部满负荷运行,输变电设备重载情况普遍,备用容量不足,电力供需不平衡使电网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参见从玉华:《谁是全国大面积电荒的罪魁祸首》,载《中国青年报》2003年8月6日。
迟福林主编:《处在十字路口的中国基础领域改革》,中国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11页。
李国海:《
反垄断法公共利益理念研究——兼论我国(
反垄断法)(草案)中的公共利益条款》,载《法商研究》200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