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刑事强制措施实体化倾向之反思

  

  不论是预防性羁押,还是公开逮捕、超期羁押,很多情况下都当作实体化手段,而非简单的程序保障措施,因此,此类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根本上缺乏正当性。在未来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中,应当突出刑事强制措施程序指向,纠正实体化的错误偏向,遏制刑事强制措施的滥用。具体而言,首先,应重新界定各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法定条件,摒弃教育、惩罚等实体化因素。其次,不仅要注重刑事强制措施适用的合法性,还要注意其适用的合理性。在某些场合下,即使羁押没有超期,但是,强制措施的适用也可能是不合理的。再次,法律应当赋予被强制处分者一定的程序性权利,以对抗强制措施实施者的滥权行为。最后,法律应当为违法强制措施设置一定的法律后果,包括程序性后果,诸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及实体后果,对于强制措施实施中的违法行为造成的人身伤害等侵权行为,可以责令给予国家赔偿、建议追诉部门给予实施强制措施的人员以相应的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责任等。


【作者简介】
杨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师,法学博士。 
【注释】陈姝桦:《强制处分权分配构想之建构--以被告为中心》,台湾中正大学法律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2年,第16-17页。
United States v.Salerno,481 U.S.739,755(1987).
Michael Louis Corrado,Criminal Law:Punishment And the Wild Best of Prey:the Problem of Preventive Detention,86J.Crim.L & Criminology 778(1996).P.778-814.
United States v.Melendez-Carrion,790 F.2d 984(2d Cir.1986).Salemo v.United States,794 F.2d 64(2d Cir,1986).
Kurt X.Metzmeier,Preventive Detention:A Comparison of Bail Refusal Practices in the United States,England,Canada and Other Common Law Nations,8 Pace Intl L.Rev.399(1996).P 340-352.
【参考文献】{1}陈光中:《刑事诉讼法学》(新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2}徐静村:《刑事诉讼法学》(上),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3}陈运财:《刑事诉讼与正当之法律程序》,元照出版公司1998年版。
{4}{德}克劳思·罗科信:《刑事诉讼法》,吴丽琪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5}林钰雄:《刑事诉讼法(上)》,学林文化出版公司2001年版。
{6}孙长永:《比较法视野中的刑事强制措施》,载《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
{7}孙连钟:《刑事强制措施制度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年版。
{8}李忠诚:《刑事强制措施功能研究》,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5期。
{9}蔡墩铭:《刑事诉讼法论》,五南图书出版有限公司1999年版。
{10}林钰雄:《刑事诉讼法》(上),学林文化有限公司2000年版。
{11}陈志龙:《检察官与羁押犯嫌》,载《宪政时代》1997年第2期。
{12}陈光中、{德}汉斯-约格·阿尔布莱希特:《中德不起诉制度比较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
{13}{德}汉斯-约格·阿尔布莱希特:《审前羁押——实证的情况》,载陈光中、{德}汉斯—约格·阿尔布莱希特:《中德强制措施国际研讨会论文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4}高铭暄、马克昌:《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15}汪建成:《刑事诉讼法学概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16}赵志明、郑捷:《法定逮捕条件的缺陷》,载《人民检察》2004年第3期。
{17}王心安:《未决羁押问题的实证分析》,载陈瑞华:《未决羁押制度的实证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