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学者注意到满汉关系对于清末政治改革的影响[1],但学界对于民族问题在清末宪政史上的重要意义似仍显认识不足,同时当时的民族问题也不仅仅是满汉关系,还涉及到边疆地区的新政与民族分离危机,另外也未能从立宪运动的整体安排、现代民族国家建构的政治转型路径等方面进行宏观审视。
十余年前美国学者柯文的“在中国发现历史”曾引起学界的一片争议,但强调事物发展之内在因素的一面,也自有其合理意义,而梳理清末立宪中的民族因素,或许正是我们试图“在中国发现宪政史”的一种必然要求。在本文中,笔者首先分析满洲贵族这一独特的民族因素对于清末宪政运动的影响,因为满洲贵族作为清王朝的统治者,是整个立宪运动的领导者和决策者,立宪本身又深切的触及到他们自身的特权利益,显然,不管其在当时所起的作用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至少有一点,他们很大程度上制约和影响着清末立宪。
其次,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传入中国的民族主义风潮和族群观念对于清末宪政的影响,清朝统治者迫于排满风潮所进行的有关民族问题的制度安排,如官制改革、立宪进程中的民族关系考量、旗民生计问题、司法改革中的民族平等问题,从宪政的高度审视清末沸沸扬扬的“平满汉畛域”问题。
再次,在以往的清末立宪研究中,往往忽视立宪活动对于边疆地区的影响。而实际上,在清末、由于西方列强一直试图窥视中国广鍒的边疆领土并煽动挑拨民族分离主义,为了维护中国领土完整和民族团结,同时也是建立民族国家式的现代政治机制,边疆地区的新政同样是立宪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清末立宪中的民族因素,并不仅仅限于满汉关系的处理,而是一个整体化的现代民族国家建构过程。
二、满洲亲贵与清末立宪
清朝政治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它是一个少数民族王朝,满洲亲贵在清朝政治格局中所占的重要地位,是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忽视的,这一点在预备立宪以及清末政局中也不例外。清统治者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王朝,在以“天下共主”自居、主动融入儒家文化、承袭明代政治制度、在中前期长期实行轻徭薄税的政策以确立统治合法性的同时;为了强化统治阶层内部的认同,在诸多具体政治安排方面都人为的划分了差别对待的制度畛域。清末仿行宪政的第一步,即是厘定官制,即官制改革,而清代职官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即官缺制度。凡内、外官分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汉缺,实际上是以族群归属作为官员选任的方法,这其中,满族可以出任汉缺,但汉族不能出任满缺。一些涉及到军事、边疆安全的要害职位,均非汉缺且以满员为主,这也是清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王朝所具有的一种独特的政治安排,而这种迥异于汉族王朝的统治状态导致的这种独特政治认同对于清末立宪中主导立宪的满洲贵族在立宪的具体安排方面发生了直接影响。
所以,预备仿行立宪的主体是谁?不是立宪派,也不是革命派,而是清统治集团。清统治集团的内在核心是谁?不是袁世凯、也不是张之洞,而是满洲亲贵。鉴于此,当我们在回溯勾勒当年的那幅宪政画卷时,至少不应将满洲亲贵对于清末宪政的认识、态度、影响等不置一词或熟视无睹,抑或仅仅将其作为孙中山的革命大业、康梁的立宪宏图、乃至袁世凯的权谋诈变的一个沉默的客体。[2]毕竟,清朝作为少数民族王朝这一特质本身,即决定了满洲贵族对于清末立宪的领导地位,他们对于立宪的意图、策略、实施模式,对清末立宪具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