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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预选程序的实践与思考

  

  ⒈做好预选启动和进行预选准备


  

  ⑴须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决定启动预选程序;


  

  ⑵预选前要发布公告,明确预选方式、时间、地点、参加对象、预选办法、监票计票人员名单;


  

  ⑶印制预选选票、准备好投票箱、有条件设立秘密划票间或者秘密划票处;


  

  ⑷布置好选民小组(选民代表)预选会议会场;


  

  ⑸做好组织推荐者在选民小组(选民代表)预选会议上介绍所推荐候选人的情况,并根据选民的要求,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问题的准备。


  

  ⑹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参加预选的参选率。


  

  ⒉预选会议程序


  

  ⑴选民小组(选民代表)预选会议由选区工作组派人主持。


  

  ⑵宣布预选会议开始,清点到会人数,宣布监计票人员名单。


  

  ⑶主持人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介绍初步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并根据选民的要求,与选民(选民代表)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选民代表)的问题。


  

  ⑷做好分发预选选票工作。预选投票之前,由主持人、工作人员,监、计票人员共同启封预选选票,要先计算好预选选票的准确数后,方能组织选民(选民代表)凭选民证有秩序地领取预选选票。对于种种原因不能参加预选而剩余下来的预选选票,当众作废并封好。


  

  ⑸主持人讲清填写预选选票的要求。


  

  ⑹检验预选票箱,加封落锁。投票之前要由主持人、监、计票人员当着全体选民(选民代表)打开票箱,进行检验,尔后上锁,并贴上封条。


  

  ⑺组织选民(选民代表)投票。由监、计票人员率先投票,然后组织、指导选民根据他们自己的意愿在预选选票上正确地划好符号后,有次序把预选选票投入票箱。


  

  ⑻预选投票结束后,各选民小组的票箱,应集中到选区工作组,在监票人监督下统一开箱计票。根据在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公布的本选区预选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⑼预选结果经区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按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排列,在选举日7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作者简介】
庄根森,中国选举与治理网专栏作者,中国人大新闻网通讯员。
【注释】本文为2011年3月25日复旦大学“选举法落地与选举过程监督”学术研讨会参会发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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