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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和国法学会组织的特色

  
  从法学会组织的宗旨和活动来看。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的前身新法学研究会筹委会和新政治学研究会筹委会在成立之初,就积极参加国内政治活动,与社会科学联合会一起曾是发起成立全国政协的单位之一。合并成立之后的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宗旨之一就是直接与国际政治密切相关,“致力保卫世界人民民主自由及民族独立的原则,联合国际民主法律工作者,促进世界和平民主运动”。 [18]比如,1952年中国政治法律学会筹委会曾支持国际民主法协调查团赴朝鲜调查,揭露美帝细菌战的罪行。1964年中国政治法律学会又以国际民主法协团体会员的名义,声援和营救被巴西当局非法逮捕的9名同胞。中国政治法律学会还先后参加亚洲法律工作者会议和第一、二届亚非法律工作者会议,声援亚非人民的正义斗争。董必武曾把法学会组织看作对敌斗争的一个阵地,他主张建立法学界的反帝统一战线,认为:“参加到国际民主法协去,就是参加到一个反对帝国主义的战线”。[19]上海市法学会在1959年年会的工作总结中也把坚持政治挂帅作为开好年会的另一关键,“根据当前理论战线的形势和我们理论队伍的学术思想倾向,提出年会的中心目的和要求是:学习、研究和宣传毛泽东思想,贯彻和保卫党的总路线,并以听取和讨论政治报告为中心环节,使年会充满浓厚的政治空气,有了明确的方向。” [20]法学会的这种功能也是我国历史上法学会的同类组织所不具备的。以1898年成立的公法学会为例,它的宗旨在于探讨国际公法:“此会专讲公法之学,凡自中外通商以来所立约章,以及因应诸务,何者大弊?何者小疵?何者议增?何者议改?皆须细意讲求,不可稍涉迁就,尤不可故立异同,庶为将来自强之本。”[21]

  
  从法学会组织编辑出版的刊物来看。法学会组织编辑出版的刊物多以“政法”命名或多刊登政治方面的文章,这在共和国法学会组织早期历史上特别明显。中国政治法律学会于1954年5月创刊出版的会刊《政法研究》(1978年复刊时改为《法学研究》)、1956年1月创刊出版的《政法译丛》等法学期刊均以“政法”命名,间接体现了法学会组织的政治统率法律的特点。这种特色还体现在这些刊物的内容上。我们以《政法译丛》为例,其选题标准的就是“尽量选用对于我国当前政治任务参考意义较大的文章”。[22]我们再看以《法学》为名的上海法学会会刊,该刊刊登的内容也有很大比重属于政治方面的。这些与清末民国时期法学会主办的《法学会杂志》、《法政介闻》、《法学论丛》、《法学杂志》、《法学月刊》、《法学季刊》等在名称上就有着明显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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