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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当老师头两年

  
  第六,接受媒体采访。上海大学法学院艾滋病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杨绍刚先生、倪正茂教授以及我本人等接受了国内外一些媒体的采访,通过媒体发出了我中心的声音。此外,不少新闻传媒还纷纷报道了我中心的成立及运作情况。

  
  第七,开展学术研究。上海大学法学院艾滋病法律研究中心已经撰写艾滋病法律问题文章,目前正在撰写与艾滋病有关的法律问题专著。

  
  第八,加强项目合作。上海大学法学院艾滋病法律研究中心与北京爱知行健康教育研究所签订艾滋病法律培训教材的委托协议。该协议已经签署,主要是组织中心全体研究人员编写艾滋病法律培训教材,以便为今后的艾滋病法律培训提供讲义。

  
  第九,参与立法研讨。上海大学法学院艾滋病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杨绍刚和我于今年9月9日应邀参加《上海市艾滋病防治条例》(第三稿)专家研讨会,杨老师和我在会上分别发言。

  
  第十,其他相关活动。上海大学法学院艾滋病法律研究中心还进行了其他一系列活动。通过网络和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接触,进行了机会性调研;中心研究员徐瑞发律师和瞿坚律师还专门参加了与艾滋病有关的同志热线的咨询活动,并在持续进行;专门主持召开了北京天坛医院药物试验一案的研讨会,北京、上海等地的专家、学者、律师、医生等参加了会议;还申请了欧盟项目中的“艾滋病法律与人权”课题;于2004年9月11日下午召开了中心研究员工作会议,座谈了中心工作情况,各位研究员还对中心工作提出了好多高质量的建设性意见。另外,中心还依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执行艾法培训、撰写学术专著、召开学术会议、开展宣传教育、参与立法建议、举办法律咨询、扩大对外交流等有益的服务于科研和学术的系列活动。

  
  当然,在教学科研方面的这些点滴收获离不开学院提供的良好学术氛围,离不开领导的得力关怀,离不开同事的关切与支持,离不开老专家、老教授的指教与培养,这些点滴成绩也仅仅代表了过去,今后的时间里,我将会继续努力,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不辜负学院对我的无限关爱!

  
  (四)行政服务方面

  
  2004年11月,我被调入科研处工作。在行政部门工作对我来说十分陌生,从未接触过,对业务也十分不熟悉,而学院科研工作是关系到学院内涵打造和发展的核心工作之一,科研工作干好了,学院的学术内涵就会提上去;干不好,学院的学术内涵就会停滞不前甚至滑坡。我尽管不是主要负责人,但依然深感担子很重,压力也比较大。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体现出先进性,就必须做到“爱岗,自强不息”。于是,我不断跟部门领导和同事学习、请教,逐步进入工作状态,及时完成了角色转变。经过5个多月的锻炼成长,在学院领导的领导下,在部门领导的关怀下,在同事的支持下,我的党性有了明显提高,业务也逐步熟悉,受益匪浅。对“在奉献的过程中锻炼自身的先进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1.熟悉科研行政工作。来到科研处,我及时向处长请教科研工作的主要内容、工作中的注意事项以及工作要求;向同事虚心学习科研处工作的方方面面。领导和同事都给予热情帮助、耐心指导和慷慨支持。我自身也不断领悟,理顺科研处的各个环节工作关系,争取尽量做到细致入微又保证高效率。这是一名共产党员对工作的一种热情和投入,并且这是应该起码做到的。

  
  2.草拟科研规章制度。刚调入科研处时,正面临学院规章制度制定,科研处也有10几个规章制度要制定、修改。对此,我几乎是陌生的。但有了学院领导的总体部署和指示,在处长的带领下,我开始着手学习兄弟院校的科研规章制度,搜集大量的样本,认真研究,仔细琢磨,总结出科研规章制定过程中一些有规律性的东西。然后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进行规章制度的草掷。这个工作需要格外的谨慎和仔细,一直持续到现在,已经接近半年的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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