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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域名权与商标权的冲突

  
  3.3. 商标权人反向域名侵夺的处理

  
  域名的反向侵夺是指商标权人恶意利用域名争议解决办法,意图剥夺域名权人所持有的注册域名的行为。即商标权人认为他人网络域名注册及使用构成商标侵权,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法不正当地剥夺域名权人使用其通过合法途径注册的域名。如果任何商标权人都可依据其注册商标对抗已经注册的网络域名,那现有的许多注册域名将失去存在的基础,互联网络的发展秩序将会紊乱。

  
  ICANN制定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实施规则》列举了商标权人反向域名侵夺的认定:

  
  (一)争议域名的注册及使用没有恶意,也没有给商标权人带来不利影响,或者这种影响属于合理的竞争.

  
  如果商标权人未提出任何足以证明争议域名的注册及使用构成恶意的证据,也没有举证证明其自身的利益因被投诉域名的注册与使用受到损害,即可直接认定商标权人的投诉本身已经构成反向域名侵夺,从而驳回商标权人的投诉。域名权人也可依据商标权人投诉书中存在的举证缺欠而以其构成反向域名侵夺为自己辩护。

  
  (二)商标权人在被投诉的域名注册之前已经注册了完全不同的其他域名,又未提供确信的证据,证明其当初未注册该域名有适当理由。

  
  域名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在申请域名注册时,域名注册机构并不要求申请人必须已经开通了实际的网络设备,对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域名数量也不加任何限制,从而使所有商标权人有可能随时申请将其所拥有的全部商标注册为域名。如果商标权人在被投诉的域名注册之前已经申请了域名注册,表明其完全有机会将自己的全部商标都注册为域名。在此情况下,说明其无意将相关的商标注册为自己的域名。而当他人将与该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字符串注册为域名时,其再行提出投诉,说明其本身即具有某种程度的“恶意”。

  
  4.4 重新构建域名体系

  
  逐步增加顶级域名有助于减少商标权与域名权的冲突。ICANN推出其他几个一级域名的作法是引入更多主域名的步骤,但这些顶级域名远远无法满足互联网发展的需要。笔者认为,应按国际商标分类增加一级域名,这样商标权人有较大的选择,商标权与域名权的冲突将大大减少。

  
  4.恶意枪注域名行为的认定

  
  由于域名的复杂特点,因商标权和域名权冲突而引起的争议不断出现。常见的是域名恶意抢注引发的域名权与商标权先占权冲突的纠纷。解决这类案件中如何适用法律和商业惯例,在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存有不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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