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技发展中生态优先理念
摆脱环境危机必须从科技中寻求答案,从科技应用和能源使用效率提高上寻求解决,这是现代科技社会发展的必然。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不以生态优先为核心理念的科技对生态环境是不利的。但是生态经验告诉我们,生态优先理念不是自生的,而是在不断的发展中人类自觉应用的结果;生态优先理念也不是通过国家的万能权力所赋予的,而是在国家主管机构和公众舆论监督的共同制约下滋生的;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制约与共同努力,也需要整体法律体制的完善作为最后屏障。
首先,确立科技对环境危机的恰当态度。科学能帮助社会确定提供基本生命支持功能的某些形式的自然资本。自然科学的发展对于减少生态与环境不确定性和无知是基础性的,同样,经济科学能够帮助社会,这其提供关于保护资源可能产生的效益和成本的信息,经济科学在保护的成本和效益问题上能提供最好的信息,但这些科学都不能回答社会应当承受多大代价来防止自然资本损失所造成的不确定的负面影响。尽管管理科学能提供具体有效的管理手段与方法,但这些只能在一定范围内有效或能够被执行。同时由于技术在具体应用中的重要性,使科技转化与互促的作用同时彰显才是最重要的。[14]
其次,在科技不确定下,及时采取谨慎措施。由于技术进展的核心特征是其不确定性,所以在谈到自然保护与环保上,我们在无知与不确定性面前是畏惧与怯步的。由于无知和不确定性,科学不能确切地告诉社会,消耗或保存多少自然资本不会危及子孙后代的福利;经济学也不能告诉社会,为了实现未来的不确定效益,就自然资本的耗竭而言,它应当如何面对风险。[15] 这种不确定性一方面使人们对耗竭自然资本持小心态度;另一方面又使人们很难说清哪种形式的自然资本应当被保护和保护到什么程度。这种两难使科技在环境危机面前犹豫了,在经济优先主导下,会采取有利经济发展的科技应用,这样就很难保证环境危机不会发生,但若以生态优先为理念,则会更有利于环境。不确定性与无知的存在并不会延缓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生态环境。处置风险、不确定性和无知的最基本原则是所谓的谨慎原则……两个重要要素:第一,在确定的科学结果证明环境保护是必要的之前应当采取预防性措施。第二,举证的责任应当由那些认为经济活动对环境只有微不足道的影响的人来承担。
再次,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确立生态化技术创新观。生态化技术创新是以经济增长为中心,追求自然生态平衡、社会生态和谐有序和人的全面发展。它是从社会需求出发,将自然技术、社会技术和人文技术成果转化为经济、社会、生态等价值的动态过程。[16]从IT(信息与通信技术)-ET(环保技术)的技术发展体现了现代环保的要求,也是现代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要求我们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技术创新理念,改变把经济利润最大化作为惟一追求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