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河川法中的居民参与
To Discuss the Residents’ Participation in Japan’s River Law
高琪
【摘要】居民参与属于公众参与下的一个子概念,而公众参与在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成为行政法的核心价值之一。日本《河川法》是日本现代河川管理的基础,是流域管理的主要法律。其中,居民参与是日本《河川法》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1997年《河川法》针对居民参与做出了较大修订,此后,该法的相关规定在日本的河川实践中产生了不小的争议。这篇文章将主要围绕1997年《河川法》的相关修改背景及修改后的《河川法》关于居民参与的规定及其实施状况,试图反映日本当代流域管理中的居民参与现状并分析其中的问题。
【关键词】居民参与;河川整备;河川法
【全文】
一、居民参与概述
居民参与属于公众参与下的一个子概念,是“参与式民主理论”的体现,通过公民参与,力图实现对行政机关的持续性监督,降低、减轻行政权的过度集中并体现程序的价值。
就公众参与而言,至今未有精确定义,其核心内涵是“公民有目的地参与与政府管理相关的一系列活动”。这包含四个要素:首先,是公众参与所欲达成的目的;其次,是公众参与活动的类型;再次,是参与者;最后,是与公众参与相关的“目标组织”(targeted governmental entities) [2]。而有效的公众参与又依赖于完善的信息披露机制和公共利益表达机制[3]。
居民参与作为公众参与的一种,在环境法领域特别体现了当行政机关做出有关某一环境的行为时,与该环境相关的居民对相关决策和实施有参与的权利。日本的水资源保护法体系,具有以流域为基础,流域法与专业法相结合的模式特色。而《河川法》则是日本现代河川管理的基础,是流域管理的主要法律。其中,居民参与也是一项重要内容,且在1997年的修订中发生了重要变化。以下,将以该次修订为基础,分析其中居民参与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
二、1997年《河川法》的修改背景
《河川法》最初颁布于明治时期的1896年。1964年为实行“水系一贯式”(即以流域为单元)的河川管理,对旧河川法进行修改,1997年,又进行了大的修订,形成了新的河川法,该法是关于河川管理的重要法律,对河川管理的原则、中央与地方政府在河川管理上的分工、河川利用的规制等做了详细的规定[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