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城市污水处理滞后的局面没有根本扭转。到2005年底,全国还有278个城市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据不完全统计,至少有30多个城市约50多座污水处理厂因收集管网不配套、运行经费不到位等原因,运行负荷率不足30%,或者根本没有运行;污水处理厂污染和垃圾普遍存在二次污染隐患;污水再生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企业超标排污,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安全运行。
三是城镇用水效率不高。目前,我国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是发达国家的5—10倍,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达20%左右,仍然居高不下。一些地区盲目发展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城市建设热衷于搞大草坪、水景观。一些城市本末倒置,在开发新水源上,舍得投入巨额资金,却不重视节水问题。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水价改革不到位,不足以促进节约用水。
四是推进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产业化还存在薄弱环节。至2005年底,全国还有150多个城市未开征污水处理费,三分之二的城市未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已经收费的,大部分标准偏低,难以满足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需要。一些城市将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视为一般的招商引资项目,一卖了之,财政不投入,政府不监管,存在重大隐患。
(二)“十一五”城镇水务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根据《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建设部提出,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对运行超过50年及老城区严重漏损的供水管网改造工作;到2010年,全国城市供水普及率不低于95%;设市城市和县城所在的建制镇均应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所有城市都要建立符合标准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市城市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60%。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建设系统将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切实做好城镇供水安全保障工作
以改善城镇供水水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扩大公共集中供水设施服务范围为重点,继续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完成对安全性差、污染严重以及造成供水“瓶颈”的老化管网改造;加快供水行业技术进步,带动传统工艺技术和升级改造;抓好小城镇和农村供水设施建设,发展城乡区域供水,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