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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物业纠纷中的适用问题

  
  业委会在遇到与物业公司等其他主体发生纠纷时,可以寻求消费者组织予以帮助。

  
  
  物业管理条例为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人大通过的法律,前者在于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在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两者都有意于保护业主、消费者的权利,但并不是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关系,因为物业管理条例并不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某一规定的具体化,二者是并行不悖的。

  
  在发生物业纠纷时,物业管理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该作为均可适用的法律,只是最后的判决可以由法院综合各种因素选择合适的条文作为法律依据。

  
  四、业主、业委会法律适用选择的自由及其限制

  
  业主、业委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选择物业管理条例,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取决于具体的纠纷情况,视该纠纷与这两个法律的联系亲疏而定。然而,业主、业委会并不是法律工作者,对法律的规定和适用未必那么清楚,因此,在实务中应该赋予业主、业委会的自由选择权,而法院在立案时可以建议业主、业委会更改不适合的法律依据。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对法律责任的规定,凡是符合该条例第五十九条六十九条的,均适用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业委会在发生的纠纷符合其中的规定的,法院应该适用物业管理条例进行审理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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