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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问题的探究

  
  我们调查到很多农户在通州区金沙镇的此次拆迁行为中接收到的拆迁通知内容含糊不清并且将本该农民所应得的补偿进行扣除说成先拆多补偿每平米100元,还逐一按时间进行扣除所谓的奖励。这是农民本该应得的,但是地方政府却进行隐瞒,大大侵害了被拆迁农民的权益,谁来为农民兄弟说话。调查中一农户说:”拆迁通知发了很多也是同一天发出的,但发出的署名人和时间也都不同分别是“通州市金沙镇工业集中区建设指挥部 2009.9.1”,“南通市通州区城区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金沙镇分指挥部 2009.9.8”等,据南京师范大学杨建所供的《江苏省通州市农村拆迁调查报告》中所说的通州开发区拆迁的农户最后拿到赔偿额度均低于政府当初协议中承诺的赔偿金。一句话人民不需要这样一群不公正,仲饱私馕、假公济私的官,党更不能用这样的官。

  
  国家普法多年,却不知不仅需要农民守法,同样需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拆迁前后暴露出的问题恰好反映出地方政府没有尽好义务将国家宪法、法律及相关地方法规授之以民,地方政府应该在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同时也要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要让双方当事人有知情权,决定权,选择权等。地方政府要站在公正的立场来依法对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进行维权。

  
  江苏省各市县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在不断蓬勃发展并推向高潮,旧的农村格局已发生巨大改变,许多农民走出农村并成为国家经济战线上的主力军,并且农村中不断涌现出知识农民,农民的理性化、睿智化、知识化、科学化都是中国的进步的表现,中国是农业大国我们更应尊重农民,国家的开发与农村的适度城镇化是社会进步的表现,然而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处理好在新农村大好形势之下的部分不和谐,处理好新农民与过去地方政府行政素质定位的差距,同样是地方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也是一种考验。

  
  呼吁地方政府阳光执政,以民为本,坚持走人民路线,不断完善健全法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依法办事,从自我做起,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高度重视并能认真贯彻。用饱满的热情和行动来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最后也希望此调查报告能引起江苏省人民政府和南通市人民政府重视,派政府调查工作组前来实地调查做好农民的维权工作。

  
  注:此次调查得到花家渡村被拆迁的18位农民及相关同志的协助,再次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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