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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仑的治国理念

  

  因为一心要以查理大帝为榜样,到了1810年,拿破仑居然要求今后的教皇要向他宣誓效忠就一点也不奇怪了。不过,那样的想法要付诸实施却不容易。民族国家可以排斥教廷的权威,但是不同的国家之间又必然相互征战,拿破仑本人终其一生战事不断,正是这种新秩序形成前战乱不断的写照。这种状态又会给教廷发挥其影响留下空间。另外,相对于作为国民的天主教徒而言,民族国家以及拿破仑这样的君王仍然无法完全垄断他们的忠诚,教皇提出“请断于民众”的主张也不是缘木求鱼。这给政教关系的格局带来了很多变数。


  

  二、文官政府


  

  虽然战功显赫,但是拿破仑却明确表达了对于军人执掌政权的明确反对。1800年12月1日,他跟狄威米说起死后的安排,狄回答说应该推选一位将军担任第一执政,拿破仑回答道:“你不应该推举一位将军当第一执政。你所要的是一位文官。军队听从文官的命令,易过听从军人的命令。如果三四年之后,我得了热病,即将死在床上,而此时我要立遗嘱,我当然要警告国人,要国人反对军人政府;我当然要告诉,请他们推举一位文官当元首。”


  

  一年多之后的1802年5月4日,拿破仑又对于这个问题作出阐发:“无论在哪个国家,武力都应该对文治美德鞠躬。见到教士,要以宗教的名义说话;见到科学家,刺刀也要表示服从。我有言在先,除非法国遭受50年的无知无识的退化,不然是决不能接受军人政府的。士兵们无论如何尝试,必定是不能成功的。为首的人,必定首先牺牲。我现在治理法国,并不因为我是一位将军,而是因为国人相信我有文治的才略,适宜于治国,不然的话,这个政府是不能维持其地位的。在我当将军的时候,我用法国科学院院士的头衔,是很有用意的……“我们在这个时候,不能拿中古的黑暗时代来比。我们现在是3000万人为文明、财产和商业利益团结为一体的。在这许多人中,30万-40万军人算不了什么,士兵们本来是公民们的子弟,军队即是国家。”


  

  “军人与文人有个很大的区别,军人的标志是他所有的欲望都是专制的,文人的标志是无论什么事情都要讨论过,要跟随真理、理性走的。”


  

  三、司法责任


  

  在法律领域,拿破仑作为伟大的立法者已经名垂青史。有关他主持民法典编纂的史事或故事是不少法律作家津津乐道的话题。奇怪的是,在日记里基本上没有关于民法典的议论,只有1800年8月12日任命编纂委员会的寥寥数语。事实上,在那之后,立法委员会举行过102次会议讨论草案,拿破仑本人亲自主持57次,除了1801年3月20日日记谈及他对于家庭关系的看法外(其中他很自负地说:“我是一位法学博士!”),很少见对于民法典的议论。也许只能在民法典立法委员会的会议记录里寻找拿破仑的民事立法思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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