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马特,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副教授。
【注释】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2页。
参见苏力:《思想的组织形式》,理查德·A·波斯纳:《正义/司法的经济学》,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版,第XI页。
参见曹亦萍:《社会信息化与隐私权保护》,《政法论坛》1998年第1期。
孙旭培主编:《新闻侵权与诉讼》,人民日报出版社1994年版,第51页。
2001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
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抛弃了以名誉保护隐私的传统模式,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但仍未承认隐私权为一独立的私法权利,而是将隐私作为一般法益,在“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而为加害行为时方予救济。
Ettore v. Philco Television Broadcasting crop. , 229 F. 2d. 481, 485 (3d Cir. 1956) (Biggs C.J.)
参见王郁琦:《NII与个人数据保护》,《资讯法务透析》1996年1月刊。近来也有学者认为,个人资料权不同于隐私权,而是一种独立权利,参见齐爱民:《论个人资料》,《法学》2003年第8期。
阿丽塔·L·艾伦、理查德·C·托克音顿:《美国隐私法:学说、判例与立法》,冯建妹等编译,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第71—72页。
1988年12月20日的判决,Amtliche Entscheidungssammlung des Bundesgerichtshofes in zivilsachen (Official Case Report of Bundesgerichtshof (Federal Supreme Court) in civil matters) 106, 229.
该案中,原告卡罗琳为摩纳哥公主,生活在巴黎。1993年,德国的Burda公司属下的“Bunte”杂志和“Freiheit Revue”刊登了一些关于她日常生活的照片。对此,她在汉堡州法院提起了诉讼。该案经汉堡州最高法院、联邦最高法院和德国宪法法院的审理,最后她又上诉到欧洲人权法院。
Michael. Henry, International Privacy, Publicity and Personality Laws, Butterworths press, p 157, p 169.
爱伦·艾德曼、卡洛琳·肯尼迪:《隐私的权利》,吴懿婷译,当代世界出版社2003年版,第57页
参见陈仲嶙:《电子化政府之信息保护——以个人数据保护为中心》,
www.cedi.cepd.gov.tw/。
该案中,原告是一位化名罗伊的妇女,她因遭受强奸而怀孕,而当时德克萨斯州法禁止堕胎。罗伊不得不继续妊娠,分娩之后将孩子交由他人收养。原告起诉声称,孕妇有权独自决定在什么时间、以什么方式、为何种理由终止妊娠,德州法律违宪。1973年,最高法院以在6∶3的多数意见判决德州禁止堕胎的规定过度地限制了妇女的选择权,妇女在一定限度内享有堕胎的自由。
参见梁慧星、廖新仲:《隐私权的本质与隐私权的概念》,《人民司法》2003年第4期。
理查德·A·波斯纳:《正义/司法的经济学》,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版,第260页。
在美国Melvin v. Reid案中,原告更名前曾为娼妓,因谋杀罪而被起诉,但无罪获释。原告改过迁善而加入上流社会。数年后被告将原告的往事拍成电影,原告因被讥笑及遭朋友舍弃,受尽痛苦,而诉请损害赔偿。参见王泽鉴:《债法原理(三)侵权行为法》(第一册),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34页。再如美国1996年《梅根法》要求社区政府在曾犯有性侵犯罪的人迁入该地时进行登记和公告,该法案通过五天后即有人不堪压力而自杀。
美国联邦
宪法第5修正案、法国刑事诉讼法典第
116条、德国刑事诉讼法典第
136条、意大利刑事诉讼法典第
210条、日本刑事诉讼法典第311条,均设置关于沉默权的规定。我国于1998年10月5日签署加入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3)(g)规定:“受刑事追诉的人不得强迫作不利于自己的证言,或者强迫承认有罪。”
爱德华·J·布鲁斯通:《隐私无价》,常鹏翱译,梁慧星主编:《民商法论丛》(第21卷),金桥文化出版(香港)有限公司2001年版,第3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