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改革大大增强了县级政区的经济自主权利,激发了其自我发展经济的动力,改善了其经济环境,大大推动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浙江的成功经验得到了中央的回应和肯定,“十一五”规划中明确指出,理顺省级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省级直接对县的管理体制。浙江的成功经验和中央的肯定促使其它省区纷纷效仿。截至目前,在财政体制上实行“省直管县”的省区已经达到18个,再加上4个直辖市,全国一共22个地区实行了这项改革的试点[2]。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式的“省直管县”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呼之欲出。这场正在进行中的改革呈现出两个大的趋势:一是,进行改革试点的省份在增加[3];二是,改革的内容不断扩展,由财政体制的改革到经济管理权的改革,甚至到行政管理体制的总体改革。
二、改革动力
这场“运动”得到了基层政府的大力推崇,并且得到了社会各界人事的大力支持。支持的理由笔者总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省直管县”减少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层级,减少了政策执行了“漏斗效应”,保障中央政令更能够在基层保持原样。我国有五个政府层级,每一级政府都有一定的“自主权”,但这种“自主权”在保证地方灵活性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中央政策的统一性,往往致使政策到达基层时严重走样。另外,多层级削弱了转移支付的准确度和力度,致使这个解决县级财政困难的重要手段的作用不能很好发挥。
第二,能够更好的消除“权力截留”的情况,特别是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很多地区内容竞争多于合作,特别是市所在的地域“截留”了大量的应该分配给县区的资源。当初“市带县”的初衷没有实现,“市刮县”的情况却愈演愈烈。县域经济的发展受到了较大的阻碍,经济发展动力和活力不足。省直管县能够有效改善这种情况[4]。
第三,县城与农村的联系最为紧密,赋予县域经济更大的自主权能够更好的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加快实现“城乡合治”的步伐,改变城乡“二元”的格局。市域经济离农村较远,不能很好的发挥带动农村经济的作用。
第四,减少行政资源的消耗,提高行政效率。改革前的县有省和市两个“婆婆”,改革后的县只有省一个“婆婆”,这样会大大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以更少的成本获得更大的产出。行政层级的“扁平化”是对解决这个问题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