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美国刑法理论的形成

  

  更引人注目的例子是,科克对精神病人为什么对其犯罪不负责任的说明。他引用缺乏危害意图作出了最好的解释。在这种意义上的危害意图,就不仅仅意味着犯罪定义中的主观因素,它指的是应受谴责性的整个方面,少了它就没有人可以被认定为有罪。


  

  科克勋爵留给盎格鲁——美利坚法律界的那些拉丁短语本身,出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这些短语能够形成一个相当于德国三元结构的刑法理论吗? 答案是“也是也不是”。


  

  使用“危害意图”这个短语并没有办法解决这种根本性的模糊。如果在这个专业中存在着一名有能力执行纪律的领导人,那么,他也许会使用科克留下的工具,并且清除其中的一些东西。但是,明显的事实是,与大陆和许多亚洲的法律制度不同,在普通法中,不存在来自上层的指导法律理论发展的纪律。这个体系完全是由下而上地民主的。它更像新教的纪律,而不那么像天主教的纪律。就像在新教中所有信徒都可以自己阅读和解释圣经一样,在一种新教法律文化中,所有律师都可以自己阅读法令和案例,并且自己决定如何将它们融入一个理论体系之中。


  

  因此,这个德国体系在天主教国家(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拉丁美洲)和那些有着自上而下等级控制传统的国家(日本、韩国、中国)中取得了最大的成功,就毫不奇怪了。除非在法律学术上存在着某种纪律的源泉,要求学者们接受主导性学者的权威,否则,德国的体系就不可能变得十分强大。


  

  这样,来自科克的这个拉丁短语就代表着犯罪理论在美国发展的终点( dead end) 。现在,我们转向另外两个可能产生结果的渊源。


  

  二、无罪的概念


  

  无罪的观念在刑法理论中发挥着一个特殊的作用,它与有罪的观念一样,有着重要的意义,后者与刑罚的概念紧密相连。


  

  无罪推定是相对较晚时才补充进思想库的,从而能够用来保护被指控人的权利,但是,在世界当代法律思想中,无罪推定现在被认为对保护被指控人的权利是必不可少的。


  

  无罪推定有一个充满波折的历史。它开始于1789年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Declara2tion of the Rights ofMan and the Citizen) 》,意思是在审判定罪之前不能施加刑罚。在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这项推定一直饱受争议。在很长一段时期中,苏联人都拒绝接受这项推定,因为他们认为,这项推定与这个制度赋予审前调查者的尊重相矛盾,而正是审前调查者在把这名被告人送交审判之前就作出了他有罪的结论。


  

  无罪推定最早是如何出现在盎格鲁-美利坚法学之中的,已经不清楚了。在十九世纪的一个特定发展阶段,我们发现法院在给陪审团的指示中就已经提到了无罪推定。这项推定悄悄地进入了美国人的思想,既不铺张也不宣扬,与1789年《法国宣言》认为审前刑罚不合法的无罪推定没有什么关系。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