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行政效率低下等问题,通过推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建立一支运转协调、廉洁高效、公正透明、行为规范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将城管工作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着力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味和形象,促进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
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精神,依法将城市规划、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工程、城市绿化、公用事业、工商无证占道经营、文化市场黑网吧、卫生无证行医、无证牲猪屠宰、交通“黑的”经营、流浪狗管制、城区禁鞭、城市流浪人员的疏导、交通违章占道停靠、城中村违章建筑拆除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国家决定调整的城市管理领域的其他行政处罚权,由城管行政执法局实施。
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后,有关部门不再行使已经集中的行政处罚权。仍然行使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一律无效。
落实城管执法管理体制,建立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分区(街道)负责、以区(街道)为主和市、区(街道)双重领导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落实城管公安协同机制,组建城市管理警察支队,负责配合、保障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二、科学管理,优化城市规划,保证城市管理的正确性,为四城联创把握方向。“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条龙”,要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味,不断优化城市环境。加大对菜市场、公共厕所、临停车站、煤气管道、盲道、电力和通讯管道、消防通道、绿化小游园的科学规划建设。
三、民主管理,保证城市管理的合理性,将四城联创公众化。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落实城市管理体制和执法机制之后,应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完善门前四包和庭院绿化标准,城管进街道、社区、郊区、机关、学校、乡镇和农村;完善城市管理听证会制度,完善城管舆论宣传导向,积极将城市管理和四城联创推向公众化。建立城管、规划、公安、工商、环保、旅游等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由城市管理委员会统一指挥和协调,构建城管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