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用道德来规范我们
——以权利保护的视角
杨斌
【全文】
既然我们的权利受到了很多威胁,很难得到彻底地实现,急需某种保护,那么谁来保护我们的权利呢?
首先,我们想到了法律。在一个努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国家里,如果法律不能保护公民的权益,这是法律的悲哀,还是我们的悲哀呢?可以看出,我们不至于选择一种不能保护自己的治理国家制度,虽然在现实中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导致我们的权利在现实中没有被认真履行,但是从法律的角度上来看,至少我们是受保护的。而且,我们更不至于对一种不能保护自己的治理国家制度,如何崇拜、信仰或者执着地追求着。因此,至少从我们的选择来看,我们不是悲哀的。我们相信法律,或者说法律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我们合法的权益。法律或者法治,这点,无庸质疑,已经被认同。
然而,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法律只是调整社会生活众多规范中的一种形式,社会规范除了法律以外,还有道德、习惯、政策、教规、纪律、乡村民约等。法律只是处理各种社会问题众多方法中的一种,除法律方法,还有行政、思想教育、宗教、舆论等方法。对社会的整体而言,虽然法律是处理社会问题的主要方法,但就某些社会关系和生活领域而言,法律并不是最主要的方法,也不是最佳的方法。如人们的思想、认识、信仰领域不易或不能由法律来调整,再如人们的私生活领域法律不宜过多调整。同时,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保守性等局限性。而且法律实施需要一定的物质条件和人文条件,比如需要一些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以及人文法律氛围。
于是在我们坚持认为只有法律才能真正保护我们的权利时,(这不仅是我们自己做出的选择,更是社会发展的必然决择)但却由于法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我们有些悲观。
因此,我们又想到了道德。为什么是又想到了道德呢?因为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在处理很多问题时,首先考虑的往往是相互沟通或者调解,一般情况下,只有在不能和解的情况下才诉之其他方式。而且道德也是公认的社会规范的一种,由此,有人认为道德可以维护我们的权益,当我们需要保护的时候,道德可以站出来为我们支持公道。
首先,我认为这纯属一种误解。道德能解决问题吗?尤其是法律问题。如果道德能够解决问题,那么还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吗?道德约束的更多的是人在行动之前考虑怎么做的,一旦做出某种不道德行为,还用道德去约束他,有意义吗?当然,有不少行为仅仅因为冲动或者其他形式的欠缺考虑,这样的行为可能在道德的范围内能够解决,我说的仅仅是可能性,如果一旦触犯法律,尤其是
刑法,需要承担更多强制义务的时候,道德还能够解决吗?我们受到伤害的权利还能得到保护吗?难免不让人怀疑。因此,老拿道德去解决问题,本身就是一种误解。道德规范的更多是人的内在思想,既然内在思想得不到道德的净化的时候,再用道德净化一个不能净化的人的时候,已经显得没有意义。在中国,经常存在“浪子回头金不换”的传奇故事,但是细细思考,这是道德在起关键作用吗?不是,而往往是某种代价,非道德代价,让其失去了太多或者牺牲了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