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治农村”建设的困境与出路

  
  
  
  
  
  
  
  
  
  
  
  
  

  
满意

  
(32)

  
一般(115)

  
不满意(172)

  
很不满意(124)

  
不清楚(41)

  
25

  
在你们的观念中,你们村里是村支书在行使具体的权力,还是村主任领导的村委会在行使具体的权力?

  
不知道

  
(137)

  
村支书

  
(292)

  
村委会(25)

  
村支书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很融洽(46)

  
X

  
X

  
  注:1.样本调查对象为500人;2.各选项下(后)面括号内的人数为选择该选项的总共人员数目;3.X表示该问题没有此选项。

  
  (三)农村村务公开方面

  
  在农村,村务公开被称为“阳光工程”,是村民自治的一种形式,也是村级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实践证明,农村村务公开制度会直接影响该村的干群关系、社会事业与稳定发展。因此,搞好村务公开,对农村的改革、稳定和发展,对乡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建设都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基于我们的调查结果和统计分析,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中,村务公开的状况最糟糕,存在的问题也最严重,十分令人担忧。

  
  (1)农村财务不公开或公开不规律。根据我们的调查分析,对于农村财务的公布情况来说,认为一年公布2次以上的仅有29人,占5.8%;而认为从不公布(288人)和只在应付时公布(193人)的人占到了94.2%(参见表3)。

  
  (2)村民对应予公开的事项不了解。依据我们的实证研究,对于《村委会组织法》22条所规定的应予公开的事项,不知道的就有371人,占到了74.2%(这还不包括仅知道一部分的人员)(参见表3)。

  
  (3)农村收支情况不透明。对于农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除了知道一部分的人员外(34人),不了解情况的有459人,竟然占到了90.18%。由于在农村地区,村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导致了村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不满,表示满意的(包括“很满意”和“满意”两项)只占7.2%;即使把村民对村务公开工作“满意度”为“一般”的人员(59人)包括在内,也仅有95人,仅占到19%(参见表3)。

  
  (四)农村村民选举方面

  
  在《村委组织法》规定的框架下,村民投票选举村委会是实行村民自治的基础,它为村民提供了实现选择自己领导的基本权利以及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机会。在广大农村,村委会选举已经成为村庄政治生活中最重要的事件,基层村民选举已经对中国农村的政治、经济格局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可是,通过实证调查、研究和分析,我们也同时看到了在农村村民选举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1)村民对于选举了解不够,对于选举的一系列权利、义务、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更是知之甚少。例如,对于《村民自治情况调查问卷》中第5、16、17、18、19和20这些问题的统计结果,就可以看出村民对农村选举的了解程度相当低(参见表4)。

  
  (2)农村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不按时召开。根据我们的调查,认为每年都召开的有27人,占5.4%;认为印象中几年才召开一次的有149人,占29.8%。

  
  ★表3:农村村务公开问题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序号

  
    选  项

  
    (人数)

  
问  题

  
选 项 A

  

  
选 项 B

  

  
选 项 C

  

  
选 项 D

  

  
选 项 E

  

  
选项F

  

  
13

  
你们村中的财务一年中公布的情况如何?

  
2次以上(29)

  
从不公布(288)

  
只在应付时公布(193)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