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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互联网舆论规制研究

  
  (三)网络舆论的表现形式

  
  在民众表达意见的传统渠道之外,网络媒体又开辟了另一条民意渠道。在国内,网上舆论主要是通过以下几种手段表现:E-Mail(及时通讯,一对一的传播)、OICQ(网上聊天)、BBS(论坛)和新闻跟贴、BLog(博客)。其中BBS又可以分为网站论坛(指各类网站设立的论坛)和论坛网站(只提供网友上贴贴子的单一功能网站)两类,又可称为社区或论坛。而BLog虽属个人日志,但实际上是在网络上的一种流水记录形式。其仍是为了网络出版,具有传播目的。就其实质而言与BBS并无差别,仍属个人信息发布和交流平台,只是更个性化,更少约束。目前通过上述这几种方式,为网民提供了了解新闻和各种信息、表达个人观点和看法、回应他人意见并参与讨论的场所。一般这些论坛关注的都是重要公共性议题和公共事务,采用公开而互动的讨论形式,为公众提供了对公共议题进行讨论和辩论的平台,使网民能够对网上媒体传载的信息迅速做出反应或讨论,从而迅速而集中地反映公众的意见和言论,使民间舆论或民意得以展现。但由于网络条件下舆论所具有的特性,使网络舆论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状况。为此,有必要对其现状进行进一步考量。

  
  二、网络舆论的现状分析

  
  (一)网络舆论的形成

  
  网络出现之前,传统主流媒体营造的舆论基本上都是官方舆论,由于是由行政命令加以引导,再加上单向传播的技术手段,使得相应缺乏民间自发舆论的功能。现在舆论依托了网络媒体,各种网站都提供有发表意见的园地,网民可以在上面公开发表自己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见,并且不用使用真实姓名,这充分保证了发表意见者的个人权利和隐私安全,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这样,网民发表意见就少了许多后顾之忧,使之舆论传之久远、有效引起公众关注,同时强大的互动性使网络吸引了无数的网友积极参与,并由此造就了在重大问题上迅速形成舆论的可能性。通常,先有社会热点、焦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然后才有以网络为媒介形成的虚拟社群对其讨论、决策,这种现象在BBS论坛里尤为明显。在今天这个网络时代,不论是国内重大事件,还是国际重大事件,均能马上形成网上舆论,甚至进而产生巨大的舆论力量。由此,网络舆论应包含网络主体、网络客体和网络载体这三个方面。网络舆论形成过程就是:网络主体对网络客体,通过网络载体传递给网络主体(网民),网民通过对网络客体的判断、评价,形成观点,再通过媒介反馈给更多地网络主体,从而形成网络舆论。

  
  (二)网络舆论的异化

  
  现实生活中,民意反映的集约性、普遍性、可视性日益在网络舆论中得到了最为明显的反应。一方面,网络舆论之活跃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网络舆论几乎涉及了包括农民工“讨工钱”、“三农”问题、批评教育乱收费、学术腐败、文艺界之怪现象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舆论对大众的权益和切身利益,特别是对社会弱势群体道德深切关注,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如孙志刚案件、刘涌案件、黄静案件、刘亮宝马车案件、日本人珠海“买春”案件即是如此。可以看出,网络舆论正以它特有方式发挥着独特的影响力;但另一方面,由于网络技术的“双刃性”、公共事务的复杂性和公众心理的偏差性,又使网络舆论出现一定的价值偏离与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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