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新PK毛泽东
鲁志昆
【全文】
张志新PK毛泽东,很有点关公战秦琼、堂吉诃德战风车的荒诞意味吧。不过,张志新和毛泽东毕竟是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人,这就使他们有了PK的基础。而且,一个是小人物,一个是大英雄,张志新敢于挑战毛泽东,小人物敢于PK大英雄,是张志新之所以能成为张志新,小人物也能成为大英雄的原因。
张志新挑战毛泽东的荒诞,即使现在看起来,仍然是不完全令人信服的,以至于有网友写文章质疑它的真实性。[*]与此类似的例子是前段时间也有人怀疑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真实性,以至于引发了董存瑞的名誉权官司,媒体炒得沸沸汤汤。鄙人不是张志新问题的专家,也无意于纠缠某些历史的细节,只想从其他方面来谈谈这个问题。
某种意义上,普通人是很难理解英雄的,英雄在一般人看起来总是有点“精神病”的。另一方面,英雄如果没有一点常人以为的“精神病”也是很难成为英雄的。在“杀了成克杰,还有后来人”的追求物欲满足和感官享受的今天,我们是很难理解那些为理想而献身、为主义而牺牲的英雄的。杨开慧只要声明和毛泽东脱离关系就可以幸存下来去照顾三个年幼的孩子;伍若兰怀有身孕却绝不投降,敌人砍下她的头颅挂上城门,剖开她的肚子把胎儿剁成肉酱;何宝珍十指被插满竹签;赵一曼受尽各种酷刑;……还有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用胸口堵枪眼的黄继光,宁愿被活活烧死也纹丝不动的邱少云……。这些人,哪一个在我们这些凡人看来没有一点“精神病”呢?即使是本文的主人公毛泽东,这位从小就立志救国救民的伟大的民族英雄,年轻时候也是不被理解的,在湖南第一师范读书时就有个绰号叫“毛奇”。英雄之不同于常人,必定在某些方面表现出他(她)卓尔不群、特立独行的奇异,或留奇言,或有奇行,或干奇事,否则怎么能够成为英雄。
对于英雄而言,往往是慷慨赴死易,苟且偷生难。英雄的所谓“精神病”就表现在他(她)们明知必死而欣然赴死、可以偷生却绝不偷生的那份决绝,那份舍生取义,那份用牺牲来承担,用献身来解脱的思想和行动,这也是大多数英雄之能成为英雄的必要条件,中外英雄莫不如此。耶稣明知必死而从容背负起十字架,临死之前还要为屠杀他的人祈祷;布鲁诺因为坚持日心说的信仰而引火焚身;谭嗣同“去留肝胆两昆仑”,明明可以逃去却宁愿留下来作为变法改革的祭品;夏明翰“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坚信还有后来人……。这些人,哪一个又是不知道自己必死、注定要牺牲的命运的呢?实际上,在我看来,张志新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明知必死却慷慨赴死,明知可以苟活却绝不苟活的做法正是她的伟大之处。从媒体公布的那些张志新的资料来看,我看不出张志新有精神病的任何征兆。我只看到了一个想常人之不敢想,言常人之不敢言,做常人之不敢做的顶天立地的奇女子。我只看到了一个坚持真理、决不妥协,捍卫信念、勇敢斗争,对自己的前途和命运一清二楚的惊天动地的巾帼英雄。在她面前,我们绝大多数人不过是精神的侏儒。我们唯一要检讨的,是我们自己是不是或多或少都有点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