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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深度检视

  
  一、超越意识形态的阐释策略

  
  世界是平的、主观的。如果你听到这个结论感到特别惊讶、觉得根本不可思议、这是一种绝对荒谬的观点的话,这至少说明了一个问题,就是自从你进入社会以来,基本或者根本就没有对自己所在的这个社会进行一种反思或批判。这也难怪,自从你降生以来你一直生活在这样的国度,一直生长在单一的意识形态里。这就意味着没有这种反思你照样可以活得很好,没有这种批判,你照样过得很潇洒,而且缺少这样的反思并没有让你感到有所缺失,相反如果具有这种反思,不但会让你自己觉得突然之间价值衡量的标准失去了,而且自己的同事或朋友都会觉得你“不正常”。所以,面对这给你带来痛苦的反思,还不如把它丢掉,过那种不需要自己去反思,把反思的事情留给别人去做的生活。这作为一种生活态度可以,但作为学术研究的态度则万万不可,没有反思和批判的学术是危险的,而且也是邪恶的。

  
  意识形态是某个团体中每个成员对周围世界以及团体本身的认知体系,反映了该团体的利益取向和价值取向,为团体的集体行为提供了合理性辩护,同时也对个人行为提供一套约束,可以说,意识形态是普遍存在的,社会中的任何团体,不管是正式的还是非正式的,都有自己的一套意识形态,其根本特征是自觉地或不自觉第用幻想的联系来取代并遮蔽现实的联系[3]。意识形态有对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但是它的副作用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压制创新、破坏正在变革团体存在的合法性、造成团体成员的分裂并阻挠集体行动的进行、助长“搭便车”现象的增加[4]。中国社会科学的研究,除了这些普遍性的副作用之外,还面临着更复杂的问题,即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实际生活中的变异。这就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实践中绝对化,教条化,静止化了。这种变异的结果导致了一个巨大的国民心理问题:谁都可以声称掌握了绝对真理。如果谁要自称是一个哲学家,那么大众肯定会对他嗤之以鼻。于是哲学在中国遭到鄙夷,理论成了实践的陪衬,那些研究哲学和理论的人就都成了学院里的闭门造车者。但问题是,“谁都可以自称掌握着绝对真理”的这种心理并未导致真理的相对化,相反的,学者们和普通大众仍然在理论著述中和实际行动中贯彻着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这表明,意识形态把它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偏差,进行了自我修复。到此,意识形态把我们的运思兜了一个圈,又回到其本身,意识形态的力量可见一斑。

  
  一个人总要处于一定的意识形态当中,不可能走出属于他的意识形态。那么,怎样才能克服意识形态的副作用呢?对于中国社会科学的研究来说,怎样才能克服意识形态本身及其变异的双重副作用呢?辩证法为我们指明了出路。矛盾双方A和B,如果双方力量不均衡,那么就会产生两种结果,要么A战胜B,要么B战胜A,这两种结果都不会有创新出现,是一种保守型的发展。如果双方力量均衡,要么A和B同归于尽,要么A和B共同组成一个新的C。唯有这最后一种情况才能产生出创新的结果,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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