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丛书付梓之际,依出书惯例写下这些“多余的话”,是为序。
姜明安 于北京八里庄
2008年8月28日
【作者简介】
姜明安,男,1951年9月出生于湖南省汨罗市。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
【注释】公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法指“规定国家有组织的政治团体、政府及其部门和它们的代理机构的结构、行为权力和豁免权、义务及责任的规则和原则。……主要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的关系。……公法通常包括
宪法、行政法、
行政诉讼法、地方政府法、社会保障法、税收法、教会法和军事法。
刑法和
刑事诉讼法有时也被包括在公法之中(《牛津法律大辞典》,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中文版,第733页);狭义的公法仅指
宪法和行政法。本丛书研究的公法为狭义的公法。
参见曾宪义主编:《中国法制史》,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27页。
参见张晋藩主编:《中国法制史》,群众出版社1982年版,第90、129、195、203、277、303页。
梁启超的
宪法、宪政论著还有《论政府和人民的权限》、《论中央地方之权限及省议会之必要与其性质》、《责任内阁释义》、《立宪国诏旨之种类》、《中国立国大方针》、《新民论》、《开明专制论》、《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等数种(参见邱远猷、王贵松《梁启超宪法学思想研究》,载《法学家》2004年第3期)。
参见周叶中主编:《
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7-20页;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
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第742-744页。
可参阅张庆福主编:《宪法学研究述略》,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许崇德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参见胡锦光、韩大元:《中国
宪法发展研究报告》,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应松年、杨伟东:《中国行政法学20年研究报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北京大学
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于2004年通过评审,被确定为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的重点研究基地,是全国公法领域唯一的全国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于2002年被评定为公法领域的国家重点学科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于2007年被评定为公法领域的国家重点学科单位。
这些内容是丛书策划时所制定的“编撰方案”所确定的,各卷在编写时,主编和作者对之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