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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间竞争型诉讼进入“知识产权主导时代”

企业间竞争型诉讼进入“知识产权主导时代”


魏衍亮


【摘要】美国单个IPR诉讼,可能震动全行业。例如,电池专利案件,被告企业20多家,但是原告申请了概括性排除禁令,威胁中国全行业。为此,中国没有进入案件的企业也掏腰包,参加诉讼,负担了20%的美国律师费。美国还有一些IPR案件,被告十多家,或者三十多家,接到律师函的数百,甚至上千家。一个案子,地动山摇,上下游企业都卷进来了。中国的情况未必如此。

  当然,在北大法律信息网发布的每个选题,我们都有更系统、翔实的研究基础。这个选题也不例外。我们有统计数据和图标。这个文章中,我们统计了沃尔玛、辉瑞、诺华、英特尔、高通、通用电气、本田、丰田、三星等大批企业的数据。这个文章并非鼓励人们进入知识产权法律行业。
【全文】
  
  随着传统商法部门日益透明化、规程化、格式化,法律诉讼爆发的机会越来越少。例如,随着交易制度和交易工具的发展,企业间贸易纠纷急剧减少。但是,知识产权无法测量,充满变化和不可预期要素,企业间知识产权诉讼数量并未减少,而且诉讼规模越来越大,单一案件的平均被告数越来越多,单个诉讼使用的专利大量增加,出现了单个专利诉讼使用十多个专利的案例,知识产权纠纷逐步成为企业间竞争型纠纷的主要内容,推动企业间竞争型诉讼进入“知识产权主导时代”。

  
  这是非常重大的一个变化。很多国内外专家曾经说,“知识产权会万古长青”,其他商法部门则会由于诉讼的减少而萎缩、消失。目前,从统计数据看,这个判断并非空穴来风。

  
  例如,图4统计了一些全球著名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到2009年3月19日之间介入的全部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法律诉讼的分布情况。数据显示:微软公司总共介入各类法律诉讼156件,其中知识产权诉讼119件,专利诉讼28件;摩托罗拉公司总共介入各类法律诉讼69件,其中知识产权诉讼30件,专利诉讼25件。图5统计了同期知识产权案件占全部法律诉讼的比例,还统计了同期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案件之和占全部法律诉讼的比例。例如,图5显示,微软介入的全部法律诉讼中,76%是知识产权诉讼,诺基亚介入的全部法律诉讼中,64%是知识产权诉讼。

  
  从这两个统计图形的数据看,知识产权诉讼已经成为企业间竞争型诉讼的主要内容。如果连上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垄断诉讼,企业间与无形资产的保护和运用有关的法律诉讼更是占据主流。这是全球商法将因应知识经济的发展,逐步发生重大变革的标识性信号:知识产权可能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商法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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