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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待此次“经济危机”的一个投资学和法科学视角

  
  法科学的道德基础:正确看待中国

  
  l全美500强:2008年盈利暴跌80%多。

  
  l大型工业企业:通用汽车2008年亏损309亿美元。NEC裁员两万多;日立亏损7千亿;日本TDK遭遇最大亏损,裁员8000多。

  
  l为什么美国大型科技企业会保持繁荣:法律手段的正当性;法律目标的残酷性、暴力性、欺骗性。即:存在程序正义外衣下的实体非正义。从此次经济危机看美国大型科技企业的法律策略,我们发现:美国是建设和毁灭的主导力量。如果世界不通过一个强大的中国来控制美国的肆意妄为,世界前途未必看好。就像二战时期,全亚洲都责怨中国太羸弱,无法抵制日本的暴虐。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本土企业有责任控制世界科技和商业发展的脉搏,让美国变成中国的一个研发、制造、销售基地。最终极的法律道德,最关键的法律选择,应当由中国控制;这需要中国本土企业控制世界关键技术、关键产业发展的话语权。否则,美国法律道德无节制发展的最终结果是:All Games Be Gotten Over.

  
  l美国金融市场“暴徒”频现,中国VC品牌崛起:2008年,华尔街基金经理塞缪尔?伊斯雷尔诈骗案,导致“拜尤”对冲基金损失4.5亿美元。同年,麦道夫丑闻震惊美国。他在证券市场诈骗约500亿美元。2009年,美国佛罗里达州基金经理ArthurG.Nadel失踪,卷走了3.5亿美元资金,导致很多投资人倾家荡产。相比之下,在缺乏监管,法治混乱的情况下,中国基金经理人表现出了令人震惊的道德克制。这是中国VC行业快速崛起的一个基础条件。另一个基础条件是:中国拥有全球排名第一的科技人力资源,而且这个资源正快速配置到私营科技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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