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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和谐的安全保障:犯罪预防战略措施及其整体优化

  
  青少年犯罪是影响城市安全及其和谐发展的重要隐患,针对青少年的发展性特点发挥城市教育的犯罪预防天然功能显得尤为关键。青少年在校期间经常需要面对课业负担、学习成绩差强人意等众多削减自尊的现实问题。实施盗窃、抢劫、聚众斗殴、伤害、性侵犯等越轨或犯罪的青少年大多数都曾被列为“差生”。由于校园环境的相对封闭性,毫无尊严的遭遇呈现出指数级的增长趋势。但是,随着城市问题青少年毕业进入社会或者继续职业教育,外部社会环境发生了整体变动,“差生”的标签烙印逐渐模糊。因为在价值追求路径相对单一化的校园之外,社会环境给予了青少年足够的个人空间,价值评价亦不再简单地由科学文化知识科目考试成绩决定。社会外部环境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是一个自给自足的自动犯罪预防体系,加之政府职能与社会力量不断改善年轻人的就业空间与生活模式,青少年对反社会行为的可接受性产生强烈质疑。系统化、规范化的持续性职业教育是实现犯罪预防效果的关键性外部环境。职业训练较之于高中、本科、研究生等学历教育,具备独特的优势——职业教育恰当地针对先天条件不同、后天发展程度各异的青少年的基本技能和个性特长设置培训课程,切实地满足社会对潜在劳动力的要求。笔者认为,现阶段相当数量的提供职业教育的职业技术学校、中等专科学校,特别是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明显偏离了其定位,回避了其应承担的社会功能(犯罪预防),设置了诸如工商管理、房地产开发、法律、公共行政管理、国际贸易、物流管理、金融、财政等课程,青少年在此类课堂学习中无法获取实实在在的一技之长。一定区域内限定的城市资源只能造就且仅允许容纳适当数量的政府官员、公司经理、医生、律师、科学家、教师等社会角色。丰富多彩的职业教育应当实质性地引导家长和青少年不要盲目追求热门专业、空想热门职业,而是寻找适合长期发展的社会生活角色,避免具有潜在人身危险性的青少年因外部环境的失当影响而诱发反社会行为。

  
  发展型、社区型、情境型犯罪预防战略措施优化升级的内在要求促使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思考控制犯罪的全新分析视角——是否应当选择将有限的犯罪预防资源投入到引导曾经对抗城市安全的反社会人员拒绝犯罪的断念激励中去?著名犯罪学家维斯特与瓦林顿教授曾经指出:其费时耗力地钻研由犯罪人构成的少数群体的逆反行为,不如检讨由守法公民组成的多数群体的遵从行为。[10]但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对于犯罪原因探究的热情始终执著地超越了对于犯罪断念的分析。笔者认为,在对城市生活者实施的具有普遍意义的行为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更容易获取可以推而广之的犯罪预防激励措施。从聚焦于犯罪原因分析到同时致力于犯罪断念研究的战略性转向将会成为犯罪预防理论与实践整体优化的重要突破路径。犯罪断念研究能够为刑事司法系统展现犯罪理论改善后的实践效率,它是联动刑事处罚尺度、犯罪预防实效、青少年犯罪人矫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系统化枢纽。研究犯罪原因是要发现什么因素使城市违法犯罪者变得“不正常”;研究犯罪断念是要探究什么力量使绝大多数城市公民趋向“正常化”。显而易见,犯罪断念是梳理不去犯罪、放弃犯罪的原因。这意味着断念控制以社会普遍认同的规范模式教育具有偏离危险的边缘化人群,以社会多数成员的合规范行为影响反社会者。所以,犯罪断念理论与实践的思路更为积极;犯罪断念研究与犯罪原因分析达成犯罪预防目标的手段完全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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