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对于企业设立的情形,尽管发起人无须做商事登记,因为这时企业尚未成立,但其设立过程中的一系列行为在法政策上仍是要式的,比如出于资本确定原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发起人之间需要签订发起人协议;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设立需要公告招股说明书,还需要召开创立大会等[38]。所以,企业设立行为是商行为,它同样符合商行为内涵的第三个特征。
综上,商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在法政策上要式的营业行为。
【作者简介】
秦子甲,清华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北京大学经济学双学士、清华大学法学学士。
【注释】 彭漪涟主编:《逻辑学导论》,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19页。
【德】C.W.卡纳里斯:《德国商法》,杨继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该书第一章《商人概念和商人身份》对此做了很详尽的法解释论上的探讨,可以参考。
同上,第533页。
赵万一主编:《商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139页。
范健、王建文:《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347页。
同上,第348页。同时,参见范健主编:《商法》(第2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9页;徐学鹿主编:《商法教程》,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第42页;王作全主编:《商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37页;赵旭东主编:《商法学教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41页;王书江:《中国商法》,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4年,第35页;顾功耘主编:《商法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9页;赵万一主编:《商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139-141页;施天涛:《商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96页。
董安生等编著:《中国商法总论》,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24-125页。
范健、王建文:《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348-349页。同时,参见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新编本),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第51-52页;覃有土主编:《商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9-20页。
王作全主编:《商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25-26页
顾功耘主编:《商法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4页。
赵万一主编:《商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年,第111页。
施天涛:《商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56-57页。
郭晓霞:《关于商主体几个基本问题的研究》,《山东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第105页。
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新编本),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第60,65页。
参见施天涛:《商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35-36页。
邓峰:《试论民法的商法化及其与经济法的关系》,《法学家》,1997年第3期;转引自范健、王建文:《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65页。
笔者以为,这是商法存在的重要价值,也是商法调整商事关系的重要目的,是我们在对很多问题的理解、很多概念的界定时,所必须要考虑的一个方面,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目的论解释的方法。
参见《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年,第1459页,“商”字条。
王保树:《商法总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8页。
钱玉林:《商法的价值、功能及其定位——兼与史际春、陈岳琴商榷》,《中国法学》,2001年第5期,第35,36页。
同上,第36页。
参见【德】C.W.卡纳里斯:《德国商法》,杨继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592-599页。
参见杨继:《商法通则统一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法学》,2006年第2期,第77-78页。
参见同上,第76,79页。
钱玉林:《商法的价值、功能及其定位——兼与史际春、陈岳琴商榷》,《中国法学》,2001年第5期,第36页。
【日】石田照久:《商法总则》,东京,弘文堂,1988年,第11页;转引自王保树:《商法总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9页。
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新编本),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第7页。
参见【美】曼昆:《经济学原理》,梁小民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92-293页。
参见【美】兹维·博迪、罗伯特·C·莫顿:《金融学》,欧阳颖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02-105页。
王保树主编:《中国商事法》(新编本),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第51-52页。原文没有“目的”一词,但笔者以为,加上“目的”更妥贴,因为市场中的营业活动未必总是能营利的,但必然是具有营利目的的。
王保树:《商法总论》,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38-239页。
同上,第239页。
范健、王建文:《商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355页。
【德】C.W.卡纳里斯:《德国商法》,杨继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32页。
比如笔者所在的清华大学东门外,每到傍晚时分,路面两旁就满是水果摊,自由竞争,价格也还合理,给了莘莘学子不少便利和实惠。
【德】C.W.卡纳里斯:《德国商法》,杨继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533页。
同上,第32页。
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29条、第
80条、第
86条、第
9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