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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外行眼中的法律世界

  

  五


  

  最后,既然自己身在公法业内,我还得对公法专业多少说几句,尽管我并不主张在大学本科阶段分专业,因为我认为大学的主要目标应该是提供一种通才教育。大学生在思想上仍处于生长发育的时期,因而要获得一个健全的头脑,就不能对思想的食品过多地挑三拣四。况且在接受比较完整的法律教育之前,一般的学生也不具有作出知情和理智选择的能力。因此,尽管你可能在这个时候对某一门法律特别感兴趣,你必须以同样认真的态度对待其它课程。


  

  但如果你确实对公法感兴趣,那再好不过了。这至少表明你有一个更宽大的关怀,而不只是等毕业后赚钱,因为到目前为止,和其它领域相比,公法并不是那么好赚钱的行业;宪法则完全不能通过律师实务去赚钱,因为我们还没有这类诉讼。[6] 因此,如果这是你的主要兴趣,你最好尽快打消从事公法的念头;尽管我们都希望中国的公法将有一个长足的发展,但没有人能保证这个领域的变化将发生得如此之快,以至能使你在毕业后就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公法是为更有“野心”和冒险精神的人保留的。它要求你的世界观更成熟,对自己身外的社稷之事更为关注。作为回报,公法的探索将使你获得一种思想上的满足。在这里,你将接触到人类史上最有创见的思想家——近者凯尔森、戴西、霍姆斯,远者麦迪逊、卢梭、孟德斯鸠、洛克、霍布斯,乃至亚里士多德、柏拉图和中国的百家诸子。


  

  在中国,公法是一个尤其激动人心的领域,因为我们是如此的需要它和缺少它。但如果日后有从事公法专业的打算,你必须做好思想准备,对现实和理想的差距多少保持一种宽容的态度。法治在中国起步已晚,而公法之治(宪政和行政法治)更只是近二三十年的事情,因而不但理论上有待完善,而且付诸实施更为困难。许多公法问题一时无法解决,谁也不能承诺这些问题何时能得到解决,因为这将取决于我们的努力以及诸多难以控制和预测的政治和社会因素。我在此只能说,公法是一种挑战——对我们的智慧、耐心和勇气的挑战。如果你寻找的正是这种挑战,而不仅是一个现在就能预见的结果,那么它未尝不是值得你毕生追求的职业。


【作者简介】
张千帆,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注释】 见“法律的道路”,《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0年秋季号,第6—19页。
可能惟一的例外是最接近自然科学的经济学,尤其是博弈论和计量经济学。
据说即便是康德在阅读卢梭的时候也得读两遍:第一遍是欣赏其文采,第二遍才进入实质性主题。大哲尚且如此,何况我等平常之辈?!
这是指课堂教学在形式上借用了苏格拉底的提问和对话。每个学期一开始,学生的座位就全部排定,以便老师辨认学生。每次课上,老师都会随机抽一些学生提问,回答的质量将作为期末成绩的参考标准。由此可见,虽然苏格拉底的对话原来应该是十分随便和自由的,但“苏格拉底教学法”对学生来说其实是很严格的。
如果本科教育做的非常到位了,我们可能遇到另一个问题:研究生教育的目标是什么?从大学四年到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六年,法学专业的学生将学习整整十年时间的法律。但我个人认为法学本身实在是没有那么多深奥的内容可学,而这可能也是为什么美国真正的“法学博士”(SJD)是如此之少。J.D.充其量不过是一个硕士学位,在法学资历上相当于学士。这样,绝大部分活跃于美国法律界的人士——包括著名法官和大学教授——都只有三、四年的正式法律教育,有L.L.M的大学教授已经算“高学历”了。当然了,即便这是一个问题,也不能成为浪费本科教育资源的理由。
显然,我这么说只是出于对其它法律专业的羡慕而非不满。不消说,我自己是很希望中国宪法能尽快像美国宪法那样发展成一个让律师名利双收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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