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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制度述要

  
  2、创新的资本市场。在主板市场之外设立二板(高科技)股票市场,是发达国家发展创业投资体系,促进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通行做法。如美国的NASDAQ、韩国的KODASQ、马来西亚的MESDAQ、日本的OTC市场、新加坡的SESDAQ等。二板(高科技)市场的上市条件较低,比较符合中小科技企业上市融资。二板股票市场直接融资渠道的开辟与拓展,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发达国家中小科技企业融资来源的多元化。

  
  3、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和信息服务体系。如美国小企业管理局、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公库、韩国的信用保证基金等。政府充分发挥信用担保机构和信息服务体系的作用,通过定期发布中小科技企业融资信息、提高信用担保额度、扩大担保商品范围和放宽担保要求等措施,为商业银行向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提供重要信息支持和担保保证。

  
  4、成立风险投资公司。主要有独立的私人风险投资公司、合作风险投资公司与政府中小企业风险投资公司等三种类型。

  
  此外,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制定,扶持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如美国的《机会均等法》、《中小企业贷款增加法》、《国家证券市场改进法》等;日本的《中小企业信用法》、《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法》以及《中小企业现代化资金援助法》等[14]。

  
  五、优惠的财政税收政策

  
  各国的经验均表明建立灵活多样的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各国都在积极探索新的财税手段来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1、税收优惠。

  
  199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罗伯特·芒德尔认为,高税率将打击民间的投资积极性,从而抑制经济发展。他指出,任何一个国家税率一旦超过30%,人们的注意力就会从如何创造更多收入转向如何避税,所以为了刺激经济快速增长,政府要做的应该是减税而不是增税。因为减税政策能刺激民间投资意愿,并强化人们的工作和创利冲动,从而有利于形成减税——增加投资——提高就业——经济增长的良性循环。罗伯特·芒德尔的减税主张成为美国20世纪80年代以来主要的经济纲领,并且与其他政策一起共同造就了美国经济尤其是高技术经济的持续繁荣[15]。

  
  世界各国采取的主要措施有:一是降低税率。二是税收减免。三是提高税收起征点。这可减少起征点以下的企业的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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