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医学专家根据近年来医学研究成果,撰文总结了乙肝病毒传染的途径。一是医源性传播:即医务人员传给病人,病人传给医务人员,病人传给病人。主要通过输血及血液制品,或被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的医疗器械及其它物品等(除医院使用外还有通过医院外的静脉注射、纹身、针刺、放血疗法、割礼或针灸),使HBV经皮肤或黏膜进入人体而感染。二是母婴传播:传播途径有宫内感染、分娩期感染及产后感染。三是性接触传播。四是日常生活接触传播:尤其在幼儿期、儿童期多见,包括共用浴巾、分食口香糖或糖果、共用牙具等。五是父婴传播:主要是通过生殖细胞传播。[11]不过,这里关于日常生活接触容易使乙肝病毒在幼儿、儿童中传播的结论,并不能推广适用于成年人,因为乙肝病毒在成年人中间的横向传播较少,成年人多数体内都有相应的抗体。[12]
乙肝病毒传播途径和方式的医学知识既明,再比照国人在这个问题上的认知,就可对国人的知识状况进行评价了。在笔者主持的一个关于“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教育领域的受歧视状况”的问卷调查中,[13]专门列出一项是被调查者对乙肝病毒传染方式的认识。结果显示:认为乙肝病毒可通过血液传染的占80.81%,通过母婴传染的占62.58%,通过无安全套的性交行为传染的占39.25%,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的占39.05%,通过握手等肌肤接触传染的占6.65%,通过共同进餐传染的占48.51%,通过公用办公设备传染的占9.26%,通过蚊虫叮咬传染的占39.34%,通过公用卫生洁具传染的占40.79%。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认为通过共同进餐传染、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通过蚊虫叮咬传染、通过公用卫生洁具传染的,都占据了40%左右的比例。
另外,中华医学会2005年发布《中国乙肝患者认知现状研究报告》,其中提到的五大关键发现之一是“乙肝患者缺乏乙肝的疾病知识”,“约50%的患者认为‘共同进餐’及其它唾液传播方式会传染乙肝。……很多患者认为一起吃饭、工作、握手等都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14]一方面,这份研究报告的统计数据与笔者主持的调研结果相当接近,可以相互支持来证明国人对乙肝传播的知识状况。另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中华医学会的被调查者皆为乙肝患者,是与乙肝病毒具有更大利害相关性的一个群体。他们的认知水平居然与国人的平均认知水平相当接近。[15]
“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16]从这一知行观出发,合乎逻辑的推理是:既然公众对乙肝知识尤其是对乙肝传播途径的认知,与权威的医学研究结论有如此巨大的错位,且有相当部分人群认为与携带者的普通接触就会形成病毒传播,所以,在这种“无知”状况基础上形成对携带者的普遍歧视态度和行为,也就是自然的了。据此,“乙肝无知论”当然是成立的。
三、是“无知”还是“受限的有知及风险恐惧”
但是,“乙肝无知论”并不是绝对的。调查和研究中至少发现两例现象,值得从中挖掘其背后深藏的意义。
其一,对携带者的教育歧视发生在医药卫生类学校!2004年,山东省医药工业学校劝退了58名携带者新生。学校称,学校毕业的学生绝大多数将直接接触药品,为消费者负责,这部分学生不适合从事此类工作。而山东省齐鲁医院的专家对此的评价是“学生感染病毒,而不是肝炎发作的话,是不应该对他们拒之门外的。这样做与学校管理人员对乙肝病毒的认识不足有关系。”[17]但是,如果说普通公众“隔行如隔山”,确有可能无法完全掌握乙肝知识,那么,一所以传授医药知识为本业的学校,恐怕就不能以自己下属的工作人员认识不足为遮羞布了吧?
医药卫生类学校限制招收携带者的不只此一例。据非政府组织“公民健康状况与受教育权工作组”、“北京爱知行研究所”、“北京益仁平中心”于2007年4月共同制作的《中国公民健康状况与受教育权2006年年度报告》的不完全列举,有27所医药卫生类学校在其招生章程中对携带者明确表示不予录取,或者建议学生不要报考或慎重报考。例如,《北京大学医学部招生体检要求》规定:“一、以下情况不予录取:消化系统疾病:各类传染性肝炎活动期,乙肝病毒及表面抗原携带。”《哈尔滨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第12条:“(四)建议肝功能异常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者不要填报我校各专业,否则会影响录取。”《天津医科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鉴于医学类专业培养要求和就业特点,建议残疾考生、澳抗阳性者慎报。”[18]
其二,一项针对杭州市2003~2006届医学和非医学类大学生(共计100人,医学类占18%,非医学类占82%)的调查揭示,“医学生和非医学生对乙肝病人和病毒携带者的亲近程度相差不多,但一些医学生更加鲜明地把乙肝病人和病毒携带者划为与正常人不同的一类。”[19]调查本身并未涉及医学生和非医学生对乙肝的认知差距究竟如何,或许医学生并不见得就一定比非医学生更了解乙肝。但是,从一般性的角度出发,这个结论也似乎透露出歧视的根源不完全在于上述意义上的“无知”。
仅此两例,就足以引发诸般疑惑:歧视源头真地是在“乙肝无知论”所说的那种无知吗?如果是,那么,为什么像医学校、医学生这样被假定是对乙肝更具科学认知的群体,也有对携带者的歧视呢?如果不是,那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