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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国学”中的现代法律精神

  
  二、传统文化的复兴需要现代精神支柱

  
  对于传统文化的自信心显然不能仅仅满足于对传统文化某些单元的复归。例如关于男女地位的问题,难道可以复归于封建社会或者原始社会的母系氏族时代吗?再如恢复繁体字的提议,难道必需否定同样是中国文化历史的白话文革命和简化字改革吗?

  
  传统文化的复兴,是一个民族和国家强大的表现,它绝不是简单回归原样。文化的强弱、利弊,与国家的强弱不可分割。只有那些使国家强大的文化,才受到推崇。因此,若论中国文化的强弱、利弊,必需首先确定一个衡量标准。当今中国社会的基本共识是人民政治上民主、生活上富裕、精神上充实幸福、社会关系和谐、国家富强。

  
  今天人们对礼教一些内容的简单模仿,其实更多是娱乐的需要。如像天坛祈年殿的祭天仪式,至多是一种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纪念,而不再是国民精神的塑造。其实,从娱乐的角度提倡学习和了解中国古代典籍、绘画、书法、建筑、器物、服饰、礼仪、王朝历史等传统文化知识,倒不失为保留中国传统文化遗产的好办法。它们是悠久文明的象征,值得后人记住。

  
  然而,国人对于自己历史文明的追求,切忌陷入盲目主义的泥潭,在过度的娱乐中以为传统的、古代的什么都好,转而厚古薄今,怀疑乃至放弃进步和革新。如果是这样,怕是辜负了千百年来仁人志士的变革成果。当我们回首往事的时候,我们要记住曾经的辉煌、伤痛的耻辱、变革的努力和今天的果实。我们要对传统文化进行新的梳理,找出之所以富国强民的原因,寻求误国误民的根由,为的是避免重蹈覆辙。诚如鲁迅先生揭露礼教的吃人,开启了中国现代国民精神的基本道路。但是现在有人质疑鲁迅的贡献,否定新文化运动的成就,而我们今天对传统文化的重新审视,如果背离了五四精神,不啻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认识中国传统文化,要有现代的、科学的、文明的眼光,技术性地汲取传统文化中先进的因素,生成新的强大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既有糟粕,也有精华,有的使国家强大,有的使人民幸福,有的则误国害民。中国不同时代的古圣先贤对此都有自己的阐释,正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当代中国人的精神文明,其经济基础是能够充分发挥国家公共职能和个体经济自由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其技术基础是工业革命和信息技术革命,其政治基础是民主法治,其社会基础是公民意识的逐渐觉醒,其国际背景是全球化。以此观之,我们应当汲取传统文化中能够反映这些基础因素的单元,实现传统文化的更新再造。因此,对传统文化的回归就不能是简单的制度复原,而必需是文化法律制度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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