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社区是什么时候开始受到破坏的?这个过程显然是在非集体化时代开始的。相反,在集体化时代,由于人们共同享有社会主义新道德,村庄中存在以共产党员和政治积极分子为核心的结构化载体,中国村庄的伦理性和生活互助功能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在国家的行政和意识形态的作用下加强了。而市场化则摧毁了农民过去大体和谐的生活和大体和谐的村庄。首先,市场化通过土地家庭承包、分析集体财产等方式剥夺了村庄的公共经济职能;其次,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国家政权不断从基层后退,基层政权逐渐只能应付收取税费、计划生育等事务,越来越没有兴趣组织公共生活,乡村也越来越缺乏公共性;再次,市场化转移了人们的生活面向,它使村庄精英不再以村庄为生活意义的归宿,而在村庄之外的世界追逐都市生活方式、财富和功名,村庄开始缺乏结构化的载体,缺乏公共生活的主导者,村庄的公共性也越来越缺乏捍卫者;又次,市场化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严重刺激了农民的信仰和生活,使他们开始抛弃传统的生活意义系统,包括传统中国的儒家传统和新中国的共产主义传统,人们也丧失了对祖宗和鬼神的敬仰和畏惧,他们开始将物质消费作为人生意义唯一重要的部分,一些实在没有能力追求物质消费的人只有将自己的信仰放到新传入的基督教(页46-47),甚至邪教中;最后,村庄没有了公共生活,村民也不在村庄内部追求生活意义,村庄的公共舆论系统就逐渐失效,这加速了村庄公共性的丧失。
没有了公共舆论,也没有了对村庄公共舆论的顾忌,这样不但村庄的公共性和伦理性日益衰竭,村庄本身越来越缺乏自主价值生产能力[7],其社会关联[8]也日益降低,而且人们对村庄和村庄生活越来越缺乏认同感,家庭关系也日趋原子化、功利化,人们开始肆无忌惮地做任何事情,年轻人开始频繁地虐待老人(页189-191),村干部毫无顾忌地贪污,甚至与乡村混混势力联合在一起(页30-33)。国家将村庄社区的伦理性和公共性打碎了,却无法完成对个人和私人生活的全面有效监控,法庭根本无法切实有效地保护受虐待的老人,政府也不可能完全杜绝村干部的贪污,不可能全面打击乡村混混。因为一旦离开了具有伦理性和公共性的村庄,一切治理成本都太高了。
表面上看是人们的道德世界坍塌了,从而影响到日常私人生活中的行为,其实这只是问题比较表象的一个层面,另一个层面是,公共生活世界的坍塌和村庄公共性的丧失导致了私人生活的非道德化。在缺乏公共性的村庄环境下,法律上的权利,甚至落后的习俗都会被人搬出来为自己不负责任的行为进行辩护,都会作为人们行动的凭借。利用旧习俗侮辱父母(页190-191),在法律权利的口号下反抗父权(页126),这些都不过是日益缺乏公德和社会责任的新一代农民的借口而已。其中的极端分子同费孝通笔下作恶乡里,却依靠法律知识寻求保护的败类极为类似。[9]尽管几十年来,人们的思想观念的确有非常大的变化,但畸形的个人主义生活实践并不是表现为观念上的变化,而主要表现为观念和行为的背离。人们都认为子女必须赡养父母、孝敬父母,也批评虐待老人的行为(页194),但在生活中如何做则是另外一回事。当裹胁着消费主义的现代性市场化生活逻辑破坏了村庄的公共性,人们不再需要顾忌公共舆论时,一切恶劣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而将这些恶劣事情的发生都是市场化时代以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