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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自然思想与西方宪政文明

  

  在地理方面。古希腊这个地方由于四面环海,且多为岛屿的情况,加上气候湿润、四季如春,天然、独特的自然环境条件决定了在这里很难形成大一统的同一国家,而多为以一个城邦为中心的小国家。在这样的环境中形成的国家由于面积较小,且由于气候温暖,人们相互交往、谈论的机会较多,很容易形成开放、民主型的国家治理方式。另外,在大的环境相同的情况下又由于城邦国家数量较多,这就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多种不同的公务、事务的治理、处理方式,这也就为亚里斯多德对整体的分类、分析提供了现实的基础。 


  

  在经济方面。由于地形的限制决定了这些地方除了农业之外,航海、商业和对外殖民都比较发达,因此很容易形成人们平等、自由的观念和实践。在商业和航海中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技术条件的落后,人们之间的协助共同应对自然灾害的迫切性、现实性又显得特别的明显,这就很容易在他们中间培养起平等协助、尊重对方的情感和实践,而这些东西已经产生便会在人们的心里产生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又是深远而持久的。 


  

  (三) 自然法思想和宪政实践相互关系的分析。 


  

  由上的分析可以看,自然法思想和宪政的早期实践共同产生于基本相同的时代,基本相同甚至是完全一致的自然环境中,所不同的是自然法思想主要表现为一些抽象的理念、观念,停留在哲学家、思想家的著作中,同时也在这些思想家的弟子及信封着中间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在当时的社会中也许并不为统治阶级所接受和认可,甚至个别哲学家的下场也不很好。 


  

  而这些宪政实践则表现为一些具体的规定、实践,以及人们自觉按照这些方式去做并认同的实践、心里等。但另一方面,又不可否认的是正是在这些宪政实践的基础上,尽管是不成熟、简单粗糙的做法的基础上生发出了相应的人民主权、人民有权,限制政府权利等最初的理念。正是这些信念启迪了后来人们的才智和灵感,如梅因的名言“如果自然法没有成为古代世界中一种普遍的信念,这就很难说思想的历史,因此也是人类的历史,究竟会朝那一个方向发展了。”[8] 


  

  处在那个时期的思想家、哲学家正是在对这些实践、做法的认真分析、总结并批判继承的基础上提出他们自己的对城邦治理的设计、设想的。他们的那些思想来源,主要是那个时代人们的所作所为,加上他们的天才般的设想,超越阶级、出身和自身阶级观念的博大胸怀、对人类的终极关爱、对知识的强烈渴求地努力才创超出了伟大的自然思想的。同样可以想象的是,如果没有古希腊的独特的地理环境,没有发达的商业、航海、贸易,没有索伦改革、克利斯提尼改革,以及伯利克里等政治实践,就很难说在这里会产生自然思想。又假如柏拉图、苏格拉底等不是出生在古希腊而是在中国、印度,他们的思想也应该和儒家、佛家的想象相类似。当然也不排除,他们思想中的狭隘之处、阶级偏见,在社会发展中需要摈弃的东西。古希腊早期的宪政实践,实践又给了那个时代包括亚里斯多德在内的无数哲学家的辉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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