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联邦寄存图书馆现况
现有53家区域性寄存图书馆和1,300多家选存馆,这些选存馆的构成是:
50% 学术界的图书馆
20% 公共图书馆
11% 法律图书室
19% 其他图书馆
寄存图书馆每年为9.5百万人提供信息。政府印刷局提出的21世纪“联邦寄存制”的策略是:
1) 收藏为最后手段(Collection of Last Resort)
2) 传世收藏资料数据化(Digitization of Legacy Collection)
3) 收藏各政府机关生产的数据化信息并向公众提供对这些信息的检索平台(Harvesting of and permanent public access to agency “born digital” information)
4) 建立未来数据系统〔Future Digital System (FDsys)〕
4. 联邦寄存图书馆的作用
选存和保管政府出版物(Collection)
帮助公众准入政府信息(Provide Access for the public):包括了对政府出版物进行编目和上架,提供电脑、上网。
提供咨询服务(Reference):政府信息和正式的出版物比,比较琐碎、复杂或过于专业化,常常外行人不知从何找起,所以需要政府文献图书馆员为他们提供咨询。
训练民众使用(Training)政府信息,以帮助更多的人能充分地利用政府信息,提高他们的学习、工作、业务能力,从而促使社会的进步。定期训练政府信息的使用者也可减轻政府文献图书馆员的负担。
5. 联邦寄存图书馆指导委员会〔(Depository Library Council (DLC)〕
政府印刷局主任领导的“寄存图书馆指导委员会”(DLC) 成立于1972年,负责为与联邦寄存图书馆制度相关的政策性事务,并提供指导。该委员会的工作重心是为印刷局主任、政府文件总管、以及政府印刷局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关于如何高效管理和运作联邦图书馆制度的实务性选择的意见。寄存图书基本条件:
● 使公众可以免费获得政府出版物;
● 合理维持政府出版物的出版,并使公众得以使用;
● 每两年完成一份隔年汇报,向政府文件总管汇报所管辖的寄存图书馆情况;
● 在政府出版物以外,维持一个不少于10,000本图书的馆藏系列;
● 如果你的图书馆是一个由地区寄存图书馆维持的选择性寄存图书馆,你必须把联邦出版物保存至少五年,除非该出版物被更替或者得到政府文件总管批准;
● 如果你的图书馆不是一个具有由地区性全选的寄存图书馆,而是选择性寄存图书馆,你必须以印刷品或微缩图像的方式永久性得保存至少一份所有政府出版物的拷贝,除非该出版物被更替或者得到政府文件总管批准。
● 如果你的图书馆是一个联邦图书馆,那么你不需要将寄存图书保存五年。所有材料在向国会图书馆和美国档案保管员呈报后皆可随时随地自由处置。丢弃此类馆藏不受地区寄存图书馆管辖。
● 如果你的图书馆是州最高上诉法院的图书馆,你享有以下特权:
没有义务提供免费的寄存资源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