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努力的正当性已经通过特文宁教授和达马斯卡教授完全不同的评论很好地展现出来了。很显然,我们两位重要的证据理论家在哲学怀疑主义的重要性这一点上持截然不同的观点。而且,我相信他们都是错的。特文宁教授显然是错误的。正如我们应该看到的,在哲学怀疑论者的立场来看,没有什么是无法理解的(unintelligible)、支离破碎的(incoherent)和相互矛盾的(inconsistent)。相反,怀疑主义的持久性直接源自于他们论证上无法抗拒的逻辑力量。如果我们把哲学怀疑主义的破坏性(paralyzing)趋势从证据领域(或其它领域)移开的话,它就不能经过对其逻辑不充分性的一种验证;那么,就需要有其它策略。那么,是不是就剩下达马斯卡教授来掌控这一领域?非也。按照以往理解的,哲学怀疑主义像以往一样可以被而且已经被禁锢(cabined)。的确,那些以达马斯卡教授所认为的方式持有怀疑主义的“当代有影响的主要思潮”并未在哲学院系中扎根,也没有在其它主张将真相价值作为其核心任务的院系中扎根。但是,它们主要在英语系(English departments)中落户,也正是同样的英语系曾经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正被这个国家的医学院完全扫地出门——因为它是坏科学——的时候而对其加以狂热的追求。[5]但是,这些“当代的流行思潮”是极其有意思的,正如怀疑主义以及与怀疑主义类似的其它东西是激励人类想象的一种不可思议的灵丹妙药一样。它们属于英语系——在这种观点中,我没有丝毫不敬的意思。
直面哲学怀疑主义之重要性的理由要比分析达马斯卡教授和特文宁教授之间显而易见的分歧要来得深刻,尽管在我看来,仅仅这种分析本身已经是一个充分的理由了。我假定我们曾经被招呼到一起探讨了——除了别的问题之外——真相的敌人。“证成认识(justified knowledge)是不可能的”这样一种主张(其更为常见的派生性观点是像“不可能存在客观真实”“认识只能由社会来建构”以及“一切都是相对的”等表述)为代表真相之敌人的诸多论点打开了一个口子。如果真相无法获得,那么那些认为应该将真相作为诉讼之目标(或者任何其它追求)的人不过是在浪费大家的时间和资源。为了不至赔了夫人又折兵,我们也可以尽力去获得那些能够获得的东西,比如像政治目标、道德观的辩护或者其它目标。就像空气会跑进去填满真空一样,当真相被从这一领域中分离出来的时候,其敌人便会冲进去占据所能获得的空间。
因此,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真相是否像达马斯卡所提出的——我相信——现代思潮已经得出的那样已经从该领域被分离出去了,还有有没有一些东西能够让特文宁教授满意,即便是通过一条与他所采用的截然不同的途径。因为,如果达马斯卡教授是正确的话,如果他顺手引用的现代思潮是正确的话,那么他简单地忽视真相所遭受的挫折而继续诉诸于传统证据关系的策略将无法抵挡真相之敌的联合进攻。没有哪个虚假的、空洞的概念能够抵挡得住那些构成真相之敌的诸多不同人类利益的攻击。幸运的是,至少在我看来,一种对怀疑主义的理解将对其加以驯化并使其得以控制。从法律系统的观点来看,理解怀疑主义甚至可以将其还原为毫无实用意义的状态。而如果怀疑主义得以存活的话,那么,它对于真相之敌的主张与对真相本身一样具有同样的腐蚀性(acidic)。真相的敌人需要——这也正是历史性(historical)(需要注意的是,这是我第一次使用该词)真相所需要的——某一外部世界的建立——这是其目标——以及归纳(induction)的力量。因此,要么是怀疑主义可以得以应对,而留下真相与其敌人在某一层次的比赛场地上进行竞争,要么就是怀疑主义侵蚀了(infect)法律系统之诸多目标的所有主张者,这同样会将它们遗留在比赛场地上。无论是何种情形,真相及其敌人都将不得不作为平等对手根据相关的处于危险当中的人类利益来进行竞争。并不会出现“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这种情况。现在,让我们来看看我能否证明这些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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