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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和改良主义

  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没有民主、法治的传统,后者完全是舶来品。这样说,似乎是一种绝对主义,也必然陷入悲观主义和绝望,而且也不符合历史事实和历史逻辑。试想,如果没有自身的民主、法治基础,处于蛮荒的国家能够一下子移植西方的民主、法治吗?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民众反抗暴政的传统和改良的种种努力,尤其是现代的改革开放,是中国改良主义的第一次伟大胜利。尽管康有为失败了,但是邓小平成功了。这难道不是民主的体现吗?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法律制度直至完备的《唐律疏议》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近现代以来又吸收借鉴了西方法律成果和前苏联法律成果,法律之治并非一片空白。能说中国没有法治的传统吗?民主和法治在中国的发展,特别是近30年来中国民主和法治建设确实取得很大的成绩,绝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具有深厚的现实基础和需要。而且,民主和法治绝对不是西方社会的独创,而是东西方人类文明共同的发展成果。我们诚然不能把西方的民主法治传统当作一般价值来指导中国的改革,但是必须把人类社会不同地区、不同时期逐渐形成的一些基本价值共识或普遍价值作为人类文明成果善加吸收并融会贯通,以中国自己形成的科学、民主和法治的价值观来指导自己的改革开放政策。
  民主和法治本身一直以来就是个漫长的过程和伟大的目标,迄今任何社会都不能说完全达到了民主和法治。中国的民主和法治进程有自己的特点,这是由中国自己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决定的。诚然,我们必须承认,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处于东方的亚洲社会集权的成份要浓厚一些。法国启蒙主义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早已指出,地理环境和居民性格对于法律制度具有重要影响。美国有位学者曾认为,“东方专制主义”的根源是其广阔的大陆、农业灌溉和大河水利工程需要所决定的。以前也有中国学者以“黄色文明”和“蓝色文明”来比喻东西方不同的文化底蕴。无论如何,一个国家和社会制度的历史传统必然主要取决于其地理和人文环境。中国是个广袤的内陆国家,自古以来从游牧过渡到以农耕为主,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养成了国民封闭内向的性格,而对自然灾害的应对则需要国家的强大力量。这就不能不形成古代国家的集权主义传统。然而,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看,如果人们认为这样的国家形式符合自己的需要,又有什么不可呢?毕竟,对于内向甚至有些慵懒的人来说,他宁愿让别人——国家替自己作主。在当前中国人口众多、人均资源贫乏的现实情况下,包括粮食、汽车等商品的需要甚至人口的自然繁衍都不能不受到一定的限制。西方曾经诬蔑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违反人权。但是他们不知道,他们头脑中的生育权利是建立在他们国家和人民的特征基础上的;而中国如果不实行计划生育将给中国自己和世界经济带来沉重负担。现在,中国人民相对富裕起来,精神生活的需求更加突出和强烈,正所谓“仓廪实而知礼节”,民众要求民主、法治的呼声日趋强大。国家已经注意到这一事实,并正在着力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以及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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