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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里出发——推荐郭道晖先生的《法理学精义》

从这里出发——推荐郭道晖先生的《法理学精义》


张辉


【全文】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一个强大无比的思想工具,它实现了哲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深刻革命,也实现了法学的伟大变革。马克思、恩格斯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学——马克思主义法学是一个科学而完整的法律观点和方法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同马克思主义一样,同时也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发展的体系。当代中国应当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法学指导新的社会主义法治实践。郭道晖先生是我国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家。多年来他一直高擎着马克思主义的旗帜,走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的最前沿。他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出发,沿着“回到马克思”——廓清添加在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的迷雾;“检验马克思”——以历史的发展,特别是当代的社会实践来分析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的历史局限性;以及“发展马克思”——结合人类社会的发展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这一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研究的思路不断进行探索,构建了一个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理论体系框架,在国内外法学界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也为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发展和完善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更为重要的是,多年以来,郭道晖先生坚韧地追求法的真理的精神和批驳谬误的非凡的理论勇气,也激励了和正在激励着一代青年法学者在探求法之真理的道路上奋勇前行。《法理学精义》是郭道晖先生近两年来潜心研究所完成的一部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力作。它是一部从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出发,全面而准确地阐释法理学基本理论,令人“耳目一新”的“法理学再启蒙之作”;更是一部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高度、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引中国法理学乃至各部门法学发展方向的“具有法学研究里程碑意义”的著作。这部五十余万字的理论宏著,主要的理论价值在于: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原著的论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重新系统地诠释了马克思主义对于法的概念和特征、法的本源和发展、法的本质、权力与权利、法效用等问题的基本理论观点,有力地批驳了长期以来由于断章取义而将马克思主义法学简单地理解为“仅仅是阶级斗争法学”,以及由此而派生出来的一系列非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和方法。这部法理学著作不仅对于我国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研究具有“正本清源”的重大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我国青年一代法学者和法律人也有一种“法理学再启蒙”的重大现实意义。更为重要的是,这部“划时代之作”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高度,在总揽当今世界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对于民主与自由、法运行、法治与法制、全球化与法的发展等重要理论问题进行了精辟独到的论述;对这些关乎中国法治和法学发展方向的重大理论问题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作出了令人信服的回答。不仅为当今中国法理学的研究指明了科学的发展方向,而且对于各个部门法学的研究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应当指出的是,这部法理学著作与一般的法理学理论著作,乃至于一般的法理学教材相比较而言,其可读性是较强的。它所具有的特色在于:十分注重从现今的司法实践中提取生动鲜活的案例并以之来引出和阐释抽象的法理学理论观点,进而与读者进行理论联系实际的对话。同时,这部法理学著作的这种并非从理论到理论、从观点到观点的理论研究进路,或许对于我国法理学的研究也具有“法学方法论”上的意义。由于种种原因,如同现今社会科学研究者中许多人不知道被称为“千年第一思想家”的马克思在大学学习的第一个专业是法学,列宁在大学学习的唯一的一个专业也是法学一样;当下,的确有一些年轻的法学研究者和法律人与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理论疏离。但是,通过阅读郭道晖先生的这部《法理学精义》,每一位读者都将能深刻地认识到: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广泛吸收古今中外先进法文化成果的一个科学而完整的、开放的和发展的法律观点和方法论体系;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理论、观点和方法所指引的中国法治和法学前进的方向,是中国法治和法学走向现代化的科学和正确的路径。如果从这一意义上来说,我国法科的青年学生学习法理学,青年法学研究者和法律人研究法理学,乃至于各部门法学,都有必要从这里——《法理学精义》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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