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部分将分别简要地说明“关系哲学”、“发展哲学”、“荒诞哲学”、“语言哲学”对刑法学、犯罪学的影响。
(一)关系哲学与《刑事一体化》、《关系犯罪学》
中国刑法学界不缺所谓的“刑法学家”,稀缺的是刑法思想家。放眼刑法学界,储先生正可谓刑法思想家。他提出了许多具有个人独特学术标签意义的学术思想,特别是创造性地提出了具有刑事法学研究基本方法论价值的“刑事一体化”思想和作为刑法改革基本思路的刑法结构“严而不厉”思想。
关系哲学(关系实在论)是当代东方和西方哲学研究中兴起的一种理论潮流。其基本观点是关系即实在,实在即关系。所谓关系,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相互联系是关系的形式,相互影响是关系的内容。储先生认为,关系实在论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事物处于普遍联系和相互作用是事物发展的真正终极原因的基本观点,并且认为刑法也在关系中存在与运作,关系是刑法的本体,关系是刑法的生命,他运用关系分析方法研究刑法的外部关系和内部关系对刑法的存在与运作的影响,勾勒出了刑事一体化范式中的“关系刑法论”的基本轮廓。“刑事一体化”的提出,不仅大大提升了我国刑事法学的研究水平,而且直接推动了我国刑法改革与刑事法治的进程。
白建军教授师从于储先生,受储先生“关系刑法论”影响,他则进行了“关系犯罪学”方面的深入研究,并出版了同名专著《关系犯罪学》,该书采用的关系分析的理论、方法打破了犯罪学研究的沉闷。在研究范式篇,作者对犯罪学的概念、对象、方法、历史发展进行了独特的梳理。在犯罪关系篇,犯罪特性学,犯罪形态学,犯罪定义学以及犯罪规律学构成了一个全新的犯罪学体系。在社会反应篇,犯罪学回归到刑事政策,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被害预防等领域,使刑事规范学和犯罪事实学各自获得了新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