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疑,随着《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颁布施行,迫切需要建立规范、公平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即应围绕“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来落实法治化、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首先,从制度化的要求来看,企业所得税管理规范的健全是加强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的基础。《企业所得税法》施行后,一些配套政策的出台,如《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等办法,对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相关具体制度的落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在此基础上,结合新的制度环境的要求,清理原有政策,制定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成为当前管理工作的先导和重点。
其次,从组织机构角度来看,2008年6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其中针对机构设置中存在的职责交叉、管理缺位、效率不高、专业化程度较低等问题,包括对大企业的税收征管机制不健全、税收信息化管理职能配置不尽合理,设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在不改变现行的税款入库级次和属地征缴原则的基础上,将目前由各地税务机关负责的部分大企业税收管理服务职能,以及总局海洋石油税收管理职能统一并入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同时组建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理顺了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职能配置。体现了中央层面税务管理机制向、法治化、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转变。
再次,从企业所得税日常管理来看,要准确核实税基,加强对企业收入总额、应税收入、免税收入、税前扣除项目的核实工作,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管理,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特别是加强企业所得税信息化制度建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总分机构全面实行汇总纳税,税源控管、税款入库、汇算清缴更需要信息化制度作支撑。因此,应当将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全部纳入整个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优先建立汇总纳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信息全国范围的传递和共享。通过推进企业所得税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设,全面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