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金融危机专题:经济性裁员与实务操作分析

  

  注意以上条件用人单位必须举证证明,不是口头说明企业有这些情形就可裁员的。本案中公司主张由于用工成本的提升,加上原材料涨价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了严重困难,如果公司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则符合裁员条件。 


  

  3、优先留用的人员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注意:《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9条规定,因经济性裁员而被用人单位裁减的职工,在六个月内又被原单位重新录用的,对职工裁减前和重新录用后的工作年限应当连续计算为本单位工作时间。 


  

  4、哪些人员不能裁减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裁员时“老、弱、病、残”员工不得裁减: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病)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弱)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老) 


  

  如果用人单位裁员时擅自裁减上述人员,将面临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二)、赔偿金和经济补偿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能否与经济补偿同时适用? 


  

  本案中三申诉人提出公司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外,还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和经济补偿能否同时适用?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支付赔偿金后是否还需支付经济补偿,司法实践中一直存在一些争议。其实从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二者性质截然不同,不能同时适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5条对此也进行了明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