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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主体理性的有限性

  在同一种细分方法上,主体对客体的认识并不是客体在该次细分时的性质,而是客体在若干次细分点(该处的若干可能为1、2、3……z)以前的性质。用数量序列表述如下:如果“某次细分点”、“客体在该次细分点的性质”、“主体对客体在该次细分点性质的认识”能满足下面的一一对应的函数关系时,我们就可以说主体的认识在该次细分点上的(数量性之一)是无限的:
  某次细分点:     Q1  Q2  Q3  ……   Qz
  客体在该次细分点的性质:   Mq1+Iq1 Mq2+Iq2 Mq3+Iq3 …… Mqz+Iqz
  主体对客体在该次细分点性质的认识:  Kq1  Kq2  Kq3  ……  Kqz
  但是,“某次细分点”、“客体在该次细分点的性质”、“主体对客体在该次细分点性质的认识”的对应关系一般如下所示:
  某次细分点:    Q1   Q2  Q3  ……  Qz
  客体在该次细分点的性质:Mq1+Iq1 Mq2+Iq2 Mq3+Iq3……Mqz+Iqz
  主体对客体在该次细分点性质的认识:  Kq1  Kq2 Kq3  …… Kqz
  或          Kq1 Kq2 Kq3 …… Kqz
  或          Kq1 Kq2 Kq3 …… Kqz
   …………………………………………………
  或             Kq1 ……
  再次,某个非永恒性的存在(如一个苹果)的细分方法有多种多样,不同的细分方法(如纵向细分为两半)使得在同一次(如第z次)细分时,非永恒性存在的性质也大相径庭。由于非永恒性存在的细分方法(数量性之二)具有无穷多样性,所以主体对非永恒性存在在数量上具有有限性。
  同理,某个非永恒性存在(如单个的人)可以依据某种方法不断的聚合[28],而且聚合的方法也具有无穷多样性,不同的细聚合方法(如“单个的人-男人-人”的聚合方法与“单个的人-中国人-亚洲人-人”的聚合方法)使得在同一次(如第z次)聚合时,非永恒性存在的性质也大相径庭。
  总之,主体的认识在数量上是有限的,这是因为主体的理性是有限的。任何个人或组织都不是全知全能的。主体的认识在数量上是有限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认识在数量上的相对有限性,即主体要认识客体在其存续期间的某次细分点Qz的的本质具有相对不可能性。客体在该次细分点的性质Mqz+Iqz是什么,主体无法在Qz点认识到,也许会在若干个数量点以后认识到,但是具体在几个数量点后认识到,则有待于主体认识能力的提高,这个数量点具有不确定性。二是认识在数量上的绝对有限性,即主体要认识客体在其存续期间的任意数量点Qz的本质的集合具有绝对不可能性。也就是说上面的等式不能成立。即Kq1+Kq2+Kq3+……+Kqz≠(Mq1+Mq2+Mq3+……+Mqz)+(Iq1+Iq2+Iq3+……+Iqz)或Kq1+Kq2+Kq3+……+Kqz≠(Mq1+Iq1)+(Mq2+Iq2)+(Mq3+Iq3)+(…+…)+(Mqz+Iqz)。
  若要使上面的等式成立,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意一个条件:一是Kqz=Mqz+Iqz,也就是Kqz与Mqz+Iqz要一一对应,由认识在数量上的滞后性可知,该条件不能满足。二是Kqz的集合与Mqz+Iqz的集合相等。由客体存续的数量性可知,客体在数量上可以看成是由无数个点构成的。主体无法预知该点的数目。因为该点的数目是无穷的,所以认识在数量上具有绝对有限性。
  三是某个非永恒性存在的细分方法或聚合方法多种多样,不同的细分方法或聚合方法使得在同一次(如第z次)细分或聚合时,非永恒性存在的性质也大相径庭。由于非永恒性存在的细分方法或聚合具有无穷多样性,所以主体对非永恒性存在在数量上具有有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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