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商标特殊保护
谢会生;张宇佳
【全文】
一 上市公司商标权面临的困境及产生原因
(一) 上市公司商标权面临的困境
1、“搭便车”, 基本含义是不付成本而坐享他人之利,是一种投机行为。商标权属知识产权,是一种财产权利,这种财产权一旦被他人搭便车则无异于被他人分割财产。上市公司的商标一般都是经过长时间的积淀以及大量的资金投入才享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较高的经济价值,而由于企业字号的地域性,在上市公司所在地的其他地域可能会存在与上市公司字号或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字号,这些企业主观上可能不具有混淆公众的故意,但是当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以后,这些企业的存在确实产生了混淆产品、误导公众的客观结果。公众看到这些企业的字号与上市公司的字号或商标相似时,可能会联想到二者有关联关系或者就是同一主体,造成混淆,这样会削弱上市公司的优势地位,弱化其品牌影响力。
2、“傍名牌”是指某些不法商人和企业,将他人著名企业字号或商标做相同或类似使用,注册为自己企业的字号或商标,并在其产品的外包装或产品上故意突出使用,以此来误导消费者,牟取非法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上市公司一般规模较大,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及良好的声誉,是不法商人和企业傍名牌的首选对象。这种现象的大量存在,使得上市公司的社会声誉遭到破坏,销售业绩受到影响。同时导致公众对商品的来源或企业的同一性产生误认,不利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3、“恶意抢注” 即指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行为。这种现象也常发生在上市公司的商标和字号上。很多商人和企业将上市公司的商标或字号抢先注册在上市公司尚未注册或尚未涉及的商品上,并在上市公司产品涉及的地域进行销售,误导和引诱消费者以为该商品的主体为上市公司或者与上市公司有关联关系。如果这些商品质量不合格将严重损害上市公司的社会形象。
(二)上市公司商标权纠纷产生的原因
商标权纠纷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不法商事主体的故意欺诈,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等,但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上市公司自身的原因。上市公司的商标不一定是驰名商标,甚至不是注册商标,但上市公司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却不逊于驰名商标。知名度不亚于驰名商标却又不享受法律对驰名商标的全面保护,因此不法商人和企业更喜欢盗用上市公司的商标,而许多上市公司不注重自身商标权的保护也是发生商标纠纷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