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衣服又因其质地,面料,款式的不同,而被人因不同场合赋予不同之主要功效。如工作服之严肃,使人产生职业荣誉和自豪感;礼服的穿戴似乎使我们忘却了它遮羞避寒的基本功效,而成为一种装饰,产生雍容高贵之感。我们的
宪法亦如是。我们为什么要制定
宪法?
宪法究竟是用来做什么?有的国族视
宪法为“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契约”,
宪法是公民自由,权利的“护身符”,“公权非经
宪法之授权不得踏进私权之半步”;有的国族将
宪法视为政权建立之合法根基,无此
宪法,政权便无有立足之地,而有之则可自恃为正统。此政治生态下的立宪者们几乎不怎么将
宪法当回事,却都在不断地制定出一部又一部的
宪法。人们草率地花费太多的时间在
宪法上,似乎认为
宪法本身的改变会带来政治意愿的转变,带来社会结构的转型,并能够改变政治文化、改变政治惯例。在这里我们发现,不知从什么时候,制定
宪法悄然从实现目标的手段、方式转换成了目标本身(由此不难理解曹琨当年为何宁愿背上千古骂名也要制定出一部“贿选
宪法”);而有的国族却将
宪法看作国家之章程,使全体人民有一条清晰而正确的道路可走[6]。于是,路线,方针,政策,宏大美好之理想尽入其中,成为前进之美好蓝图和前进路上的“启明星”。只是,这类
宪法多在诞生之日便已知晓自己的大限,命中注定不得长久[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