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标“注而不用”现象评析

  具体分析上述几种情形,首先对于第4种商标抢注行为显然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为法律所明确禁止。第1种准备性注册,符合法律规定也是合理的。第2种防御性注册,显然由于其注册后不能投入实际使用,因而是不合理的。第3种待价而沽式注册,一方面其不是出于实际使用而注册,另一方面可能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因而也是不合理的。
  (二)弊端分析
  由以上分析可知,除了第1种准备性注册行为外,其他几种都是不合理的。由此导致的大量的注册商标闲置不用,形成一种“虚假的繁荣”现象,在客观上带来了许多的弊端。
  1、对社会来说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对相对人来说是对其权利的妨害。
  资源总是稀缺的,一种资源被占有后,他人将无法利用。注册商标获得了一种排他的专有权,可以禁止他人未经授权在相同或相类似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国家每年对注册商标进行管理要花费一笔费用,大量闲置的注册商标加重了商标局在核准商标注册时商标检索的工作量,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注册商标是一种宝贵的资源,大量注册商标闲置不用对社会来说是对资源的浪费,降低整个社会对资源的利用率。同时,对具体的相对人来说则可能构成对其权利的一种妨害,比如防御性注册和将他人已经使用但还不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进行注册的行为,可能妨害相对人的正常的经营活动。
  2、造成社会对商标注册产生错误的理解。
  注册商标的主要功能是区分商品或货物的来源,成为商誉的载体。但是,大量的注而不用现象造成的“世界第一”的虚假繁荣,使得社会对商标注册的作用产生错误的认识,急功近利和目光短浅,仅看到注册商标的外壳而忽视了其承载的商誉这个本质的东西。注册商标在某些人眼中,只不过是一个可以用来“跑马圈地”的生财手段,把商标申请视为“下蛋公鸡”和“赚钱母鸡”而不是企业的孵化器和催化剂。更有甚者将商标当成一种荣誉,据报道某地一父母为奖励儿子取得优异成绩决定注册一商标以示奖励,这是多么的荒谬。
  3、加重商标局工作负担,拖长商标注册程序的期限。
  大量的非出于实际使用目的的商标注册申请,使得商标局每年受理、审查和核准申请的工作量巨大,这大大的加重了商标局工作的负担,也使得商标注册程序的期限拉长。同时,大量的注而不用商标的存在,不利于对注册商标的管理。
  (三)现有法律规定的缺陷
  从大量存在的商标注而不用现象及其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在这个方面是存在缺陷的,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