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要求,是要在公民中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这“三大理念”分别从国家制度、个人权利和社会价值的角度,表达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内在要求。因此,从法治文化角度来看,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更深层次的公民法治文化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和有效发展途径。全体公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公平正义意识的普遍确立,全体公民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习惯的真正养成,标志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土壤的形成,预示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深入推进。
法治精神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
主持人:我们注意到,十七大报告还明确提到要弘扬法治精神。那么,请您谈谈,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和弘扬法治精神是一种什么样的逻辑关系?
李林: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法治国家的法律对公民的资格与行为、权利与义务、利益与责任、法律关系等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法治国家的文化对公民意识有相应的要求。因此,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过程,一方面是向公民灌输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法律意识的过程,另一方面则是向全社会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法治精神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对于国家而言,其核心是“良法善治”的治理精神;对于公民个人而言,其核心是自由平等的权利精神;对于社会而言,其核心是公平正义的价值精神。现代公民意识必然包括法治精神。弘扬法治精神与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紧密关联的范畴,弘扬法治精神需要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作为一种基础、手段和前提,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则需要以弘扬法治精神作为一种内容和目标,两者相互作用的共同对象就是公民这个法律关系的主体。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一项主体工程、基础工程
主持人:今年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十周年。在您看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和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之间有何逻辑关联?
李林: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一项主体工程、基础工程,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重要举措。首先,公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依法治国就是人民(在法律上就是公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
宪法法律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作主。公民的公民意识愈强烈成熟,其依法治国的主体作用就愈发挥得充分到位。其次,公民是现代国家的要素,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每一个公民民主政治素质的好坏、自由平等意识的多少、法治正义理念的强弱、公民道德水平的高低,都会直接影响到依法治国的进程,决定着法治国家建设的成败。第三,公民意识教育包括了对公民的国家意识、道德观念、权利意识、法治意识、义务与责任意识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是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上进行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公民道德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教育。在公民意识教育中,有些内容是与正在进行的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有些内容则是法治宣传教育所没有的。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可以更好地夯实依法治国的思想文化、道德伦理、政治理念的基础,有利于扎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