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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从大学餐厅餐具自助制度谈起

道德与法律——从大学餐厅餐具自助制度谈起


孙道萃


【摘要】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律化,现实社会时刻彰显着法律的身影。就比如大学餐厅餐具自助,学生是否应该在用完餐具后将餐具送回餐台?这一问题引起了笔者的思考,学生自助后送回餐具是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在笔者看来,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大学生道德修养问题,而是一个法律问题。
【关键词】餐具自助送回制度;道德与法律;权利和权力;法治与德治
【全文】
  一、问题的提出
  1、案情介绍
  在大学餐厅,一般由大学生自助取用餐具(餐具分餐盘和碗筷,其中有些餐厅餐具碗一般会收取费用如一毛钱),用完之后也是由学生自助送回餐台,并由餐厅服务人员进行清洗。但是有一些大学生在用完后没有送回餐台,这影响了其他后续同学就餐,使原本有限的空位减少。为此,餐厅以及一些学校组织贴出横幅“请同学用餐后送回餐具”,但是效果仍不见好。于是有人认为这些没有自助送回餐具的同学道德修养低下,同时也引起了一些讨论。也有人认为这是餐厅的义务,应该有餐厅人员负责收回。
  这一个看似简单的生活问题,在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看,有以下几个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这是一个大学生道德修养的问题。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会用餐后及时送回餐台,不仅可以方便后续的同学用餐,也是自己个人素质的体现,同时也无形中有益于自己就餐。
  第二种观点,认为这是一个法律问题。学生与餐厅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以及民法原理,学生自助餐具是受领餐厅的给付(义务)。用餐后餐具的收回应该是餐厅的后续义务,与学生(权利人)没有法律上的关系,不应该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求学上送回餐具。
  第三种观点,认为这是一个道德层面的问题,也是一个法律现象,我们应该辨证的看待。送回餐具不是学生的法律义务,餐厅就是有收回餐具的义务并满足其他同学就餐的需要。但是学生基于无因管理,在没有法律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餐厅的利益自助送回餐具。这是一般道德的体现,是社会友好互助和积极向上精神的彰显,理应提倡但不应该要求。
  2、笔者的观点
  笔者认为,以上的观点都有一定的根据和道理。
  第一种观点从社会一般人的理解出发,以社会或集体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为归宿,认为这是反映大学生道德修养的行为。作为当代大学生,本着悠久的文化传统和美德,从大众的期望看,大学生主动在用餐后送回餐具于餐台。这一方面体现了大学生积极向上和集体意识的风貌,一方面也是方便自己就餐,与人为乐就是于己为乐。但是,在依法治国的社会背景下,如果还是单纯的从道德这一社会规范来看待问题,有失偏颇。我们主张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但是不意味着我们还总是用道德的思维来观察和分析社会问题,法律信仰的树立和弘扬也是当今社会的法治要义。
  第二种观点从法律的角度剖析,以合同法和民法的基本原理予以阐释,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是我们应有的一种态度。该观点认为,餐厅和学生之间存在无名合同——服务合同。学生作为权利人自助取用餐具是受领餐厅(义务人)的给付(履行义务)的行为,学生用餐后餐具的收回是餐厅的义务,不是学生的合同义务,餐厅有义务安排自己的工作人员及时收回以保障其他同学的用餐。应该说,这一个观点具有很强的实证分析和论证力度,从法的界面予以分析是我们法治国下值得提倡的精神。但是仍有美中不足,就是没有解决问题,即为什么有两种不同的选择——自助送回和餐厅收回。对于没有送回的同学和送回的同学,他们行为的性质该观点没有做出相应的解释,也没有提出相应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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